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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雅人把大量的鹦鹉羽毛粘在了他身上,在纹身周围很艺术地点缀一圈。
远远望去,这位使节就像是一只五彩斑斓的类鹦鹉生物。
除了这些羽毛,他身上一丝不挂,这样才能尽可能多地展现出纹身造型。
议长将一个椰子和一个石制的斧子交到他手里,让他交给殷商军团的指挥官。
这是一个玛雅式的隐喻:“要么我们一起和平地吃椰子,要么我们打上一仗。”
但由于玛雅文欠缺精密,所以也有人理解为“要么用椰子砸我的头,要么用石斧砸我的头”
;还有一个版本认为是:“这里是石斧,自己去砸椰子吧,不要再来烦我。”
前者出自意大利军方,后者出自布卢明代尔百货公司的客户求助热线。
无论这个喻意是什么,事实上都不重要,因为这条讯息最终并没有送到攸侯喜指挥官的手里。
这名使节离开巴拿马城邦以后,一路向北走去。
玛雅人天真地认为化装成什么动物,就会具备什么动物的能力,化装成鹦鹉,自然就会具备寻路的特长——事实上鹦鹉不会,鸽子才对地球磁场有感应——所以他迷路了。
密林对于普通人类来说是极度危险的地方,好在他斑斓奔放的造型让所有的危险动物都绕道而行。
美洲豹和大蚺心存疑惑地注视着这头在林中穿行的怪物,觉得没必要冒险去攻击,这种全身长着难看斑点的家伙即使不危险,也绝不会好吃。
只有鹦鹉和猴子把他引为同类,他们觉得这是金刚鹦鹉和僧帽猴杂交出来的新品种,就纷纷以表兄弟和堂兄弟自居。
善于模仿的僧帽猴还学着使节的样子拔下鹦鹉毛,粘在自己全身,打扮的同样五彩缤纷,还学着使用工具进行纹身。
这对于僧帽猴来说是决定性的突破,因为是否会使用工具是人类与猿猴的根本区别。
获得这一契机的僧帽猴从此走向了“进化”
的康庄大道。
经过了两千多年的进化,这一支猴属种群逐渐迁移到了北美大陆,并融入到当地人类社会。
只是他们仍旧保留着这种用彩色羽毛和纹身装扮自己的原始习俗,并活跃于纽约、旧金山等地的地下酒吧与重金属摇滚音乐会现场。
玛雅使节在密林中足足走了一星期时间,还是没有找到正确的方向。
真正的转机是第八天。
当天早上他从树上爬起来,挖到了一些番木瓜作早餐。
这时候,在使节身后的密林中传来了微弱的脚步声,显然是有人在靠近。
使节举起了石斧,然后想了想,换了更有杀伤力的椰子,警惕地循声音发出的方向望去。
很快,在灌木丛里钻出一个粗胖的玛雅人。
他身披着精致藤蔓,头上还挂着顶快凋落的大王花冠,就算以玛雅人的标准,他也算是狼狈不堪了。
他猛然发现前面有人,一抬头正好看见玛雅使节,不由发出一声撕心裂肺地尖叫,然后拜倒在地,不住亲吻使节的脚背。
使节很惊讶,缓缓把手里的椰子放下,被这个古怪家伙的古怪行动弄迷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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