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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母亲,小吉姆到砖厂去工作。
他的工作就是运沙子,然后将沙子倒入砖模中,再把制好的砖坯翻过来,在太阳底下晒干。
小吉姆从来都没有机会接受什么教育,但因为具有爱尔兰人天生的愉快品性,他有一种使别人很快喜欢他的才能。
当他走上了仕途之后,随着岁月的流逝,他培养起一种记住别人名字的惊人能力。
他从未上过中学,但在他46岁以前,已经有4所大学授予了他名誉学位,他还成为美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的主席,当上了美国邮政总局局长。
千万不要小看这一点,正是这种能力,使得小吉姆·法莱帮助富兰克林·罗斯福进入白宫,当上了美国总统。
在小吉姆·法莱为一家石膏公司到处推销产品的那几年,在他身为石点镇上一名公务员的那几年间,他自己创建了一套记住别人姓名的方法。
开始的时候,他采用一个非常简单的方法。
每次他新认识一个人,就问清楚他的全名,他家的人口,他干什么行业,以及他的政治观点。
他把这些资料全部都记在脑海里,在他又碰到那个人的时候,即使是在一年以后,他还是有办法拍拍对方的肩膀,询问他的妻子和孩子,以及他家院子里的那些花草。
难怪有这么多拥护他的人!
在罗斯福竞选总统的活动展开之前的几个月里,小吉姆·法莱每天都写好几百封信,给遍布西部和西北部各州的人们。
然后他在19天内,奔波1.2万英里,足迹遍布了20个州,以马车、火车、汽车和轻舟代步。
每到一个市镇,他就跟前来会见他的人,共进午餐或早餐,喝茶或吃晚饭,跟他们做一番“发自肺腑的谈话”
。
然后,他又继续奔向下一站。
一回到东部,他就写信给每一个到过的市镇,索取一份所有和他谈过话的人的名单。
然后,他把这些名单整理出来,最后名单上的名字就成千上万,多得数不过来了。
名单上的每一个人,都收到了一封小吉姆·法莱的私函。
那些信都以“亲爱的比尔”
或“亲爱的佐”
做开头,结尾总是签上“吉姆”
。
小吉姆·法莱在早年就发现普通人对自己的名字总是会很感兴趣,这甚至比对世上其他所有名字加起来还要感兴趣。
记住一个人的姓名,而且能很轻易就叫出来,那么对这个人来说这可是一种巧妙而很有效的恭维。
但如果你忘了或是记错了某个人的名字——你就会处于相当不利的地位。
比方说,有一次我在巴黎开设了一门公共演讲课程。
我向居住在城中的所有美国居民邮寄出了复印的信。
但那些法国打字员的英文水平很低,因此在打姓名时自然会出现错误。
有一个人是巴黎一家美国大银行的经理,他给我写了一封毫不留情面的回信,因为他的名字被拼错了。
有时候要想记住一个人的名字相当困难,尤其是当这个人的名字不太好念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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