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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太轻易便宜了。
我倒觉得同一序文中的另外两小段文字透露出玄机:一方面,洪迈借由洪櫰的话说:“《随笔》、《夷坚》皆大人素所游戏,今《随笔》不加益,不应厚于彼而薄于此也。
日日立案旁,必俟草一则乃退。”
另一方面,在比较《容斋四笔》和前三笔的写作速度时又得意地说:“始予作容斋一笔,首尾十八年,二笔十三年,三笔五年,而四笔之成,不费一岁。
身益老而著书益速,盖有其说。”
写得那么快,哪里像是“于议论雌黄,不复关抱”
呢?
或者,真相很可能是:洪迈从一个“年且弱冠,聪明殊未开”
的小儿子身上看出了一种士大夫阅读的动能和兴趣,这种动能和兴趣是知识社群经世致用的主流价值之所系。
《容斋随笔》之所以得继续写,乃是洪迈得以继续在这个社群之中被重视、被理解或者说不被淡忘的主要条件。
他必须一直不停地写出曾经让皇帝称赏、让儿子期盼的作品,其实是在替自己晚年真正有兴趣的异端知识作背书。
他希望能藉由自己在正统知识社群里的地位去提倡一种被视为荒诞、神怪,甚至“疾行无善迹”
、“猥薾弥甚”
(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类稿·卷一〇四》)的书写。
目录学家陈振孙在《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一》对《夷坚志》的批评很露骨:“稗官小说,昔人固有为之者矣。
游戏笔端,资助谈柄,犹贤乎己可也。
未有卷帙如此其多者,不亦谬用其心也哉?”
陈振孙还有一个很独特的、打压异端知识的逻辑,他接着说:“且天壤间反常反物之事,唯其罕也,是以谓之怪;苟其多至于不胜载,则不得为异矣。”
至于鲁迅在他的《中国小说史略·第十一篇·宋之志怪及传奇文》里,也有一段改写自陈振孙《解题》的话:“奇特之事,本缘稀有见珍,而作者自序,乃甚以繁伙自熹,耄期急于成书,或以五十日作十卷,妄人因稍易旧说以投之,至有盈数卷者,亦不暇删润,径以入录……盖意在取盈,不能如本传所言,‘极鬼神事物之变’也。”
这样猛烈的批评出自陈振孙不令人意外,鲁迅跟着瞎起哄就有点儿自己站不住阵脚了——在读到这种议论之前,我一直以为鲁迅够聪明、够剔透、够冷隽。
至此才发现他在知识价值上一点儿都不想靠左。
要不,就是他根本没仔细读过《夷坚志》和《容斋随笔》,也体会不到洪迈(作为小说家鲁迅的先驱)所示范的写作理想。
蒲松龄,一个不会出现的人
对于异端知识的猎取,看不懂文言文荒怪故事的现代读者不必懊恼,洪迈那个时代的《夷坚志》差不多就相当于我们这个时代《壹周刊》之流的八卦杂志;士君子所不直,但是却为试图推拓知识畛域、以迄于世俗或正统的价值边缘之外的书写者领了航。
洪迈不可能知道,他那数以千计、游戏笔端、资助谈柄的小故事居然在多年之后一直为人所引用改写,成为中国说部材料的藏智库。
没有《夷坚志》,元代沈和撰写的杂剧《郑玉娥燕山逢故人》不会问世,明代冯梦龙、凌濛初等的《三言》、《二拍》、《情史》、《古今小说》会缺少许多篇章,天然痴叟的《石点头》里一定不会有《王孺人离合团鱼梦》这个精彩的短篇……
我甚至大胆地想象:如果没有《夷坚志》将鬼怪神异之说从六朝以至于唐代那个以“志怪”
、“博物”
、“搜神”
为取向的叙事传统中释放出来,将异端知识大量融入常民生活现实和社会现实之中,日后会不会出现蒲松龄、纪晓岚这样的作家呢?会不会出现《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这样的作品呢?
世间此际没有鲲鹏,如何猎得?如何写真?猎写鲲鹏而非此世间人所能识、所能赏,又如何能向人解释:这就是鲲鹏?异端知识永远背负着这样难解的质疑,在每一个时代备受主流知识社群的歧视和冷落。
这样很好,对异端知识有真正兴趣的人永远远离实际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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