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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隋、唐货币都通用布帛。
唐朝的调法,亦兼收丝麻织品。
元朝还有五户丝及二户丝。
可见北方蚕桑之业,在元代,尚非不振,然自明以后,其利就渐限于东南了。
唐甄《潜书》说:“蚕桑之利,北不逾淞,南不逾浙,西不通湖,东不至海,不过方千里,外此则所居为邻,相隔一畔而无桑矣(此以盛衰言之,并非谓绝对无有,不可拘泥)。
甚矣民之惰也。”
大概中国文化,各地不齐,农民愚陋,只会蹈常习故。
便是士和工商亦然。
所以全国各地,风气有大相悬殊的。
《日知录》说:“华阴王宏撰著议,以为延安一府,布帛之价,贵于西安数倍。”
又引《盐铁论》说:
“边民无桑麻之利,仰中国丝絮而后衣。
夏不释褐,冬不离窟。”
崔寔《政论》说:“仆前为五原太守,土俗不知缉绩。
冬积草伏卧其中。
若见吏,以草缠身,令人酸鼻。”
顾氏说:“今大同人多是如此。
妇人出草,则穿纸袴。”
可见有许多地方,荒陋的情形,竟是古今一辙。
此等情形,昔人多欲以补救之法,责之官吏,间亦有能行之的。
如清乾隆时,陈宏谋做陕西巡抚。
曾在西安、三原、凤翔设蚕馆、织局,招南方机匠为师。
又教民种桑。
桑叶、茧丝,官家都许收买,使民节节得利,可以踊跃从事,即其一例。
但究不能普遍。
今后交通便利,资本的流通,遍及穷乡僻壤,此等情形,必将渐渐改变了。
林政:愈到后世而愈坏。
古代的山林,本是公有的,使用有一定的规则,如《礼记·王制》说“草木黄落,然后入山林”
是。
亦或设官管理,如《周官》的林衡是。
又古代列国并立,务于设险,平地也有人造的森林,如《周官》司险,设国之五沟、五涂,而树之林,以为阻固是。
后世此等事都没有了。
造林之事极少,只是靠天然的使用。
所以愈开辟则林木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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