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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在他呱呱坠地之时,她都不想给他取一个名字。
最后,他的名字还是亲戚给取的。
那是在他6周岁时,人们把自己中意的名字写在纸条上,然后放进帽子里,就让他从中抽一张。
结果他抽中了祖母中意的名字,老人家读过《荷马史诗》,于是在纸条上写了“希拉姆·尤利西斯”
。
就这样,在家乡的17年,他就用了这个名字。
不过,人们都认为他腼腆又迟钝,于是都叫他“无用的(Useless)格兰特”
。
后来在西点军校,他又有了另外一个名字。
那是提拔他任职军校的一位政客帮他取的,因为他中间的姓氏是辛普森,所以他就用“U·S·格兰特”
报到了。
学生们听到这个名字时捧腹大笑,然后欢快地高呼:“伙计们,我们和‘山姆大叔’在一起了。”
从此,同班同学就叫他山姆·格兰特。
他根本不在乎人们怎样称呼他,因为他鲜有朋友。
他也从不在乎自己的外貌着装,他从来懒得扣扣子,鞋子从来都是一层灰。
他的枪杆子也很少擦得锃亮,集合时他总是迟到。
他不喜欢研究拿破仑和弗雷德里克的军事原理,却沉浸在《最后的莫希干人》等小说世界里。
令人惊奇的是,他一生都没有读过一本军事方面的书籍。
但他率领千军万马赢得了内战,波士顿市民为此筹集资金,给他盖了一座图书馆。
当人们为了研究他的藏书而专门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时,才发现他连一本军事典籍都没有。
他讨厌西点军校,讨厌军队,以及与它有关的一切。
当他后来功成名就、检阅德国军队时,他对俾斯麦说:“我对军事毫无兴趣,比起战士,我更像一个农民。
经历过两场战争的我,从不后悔投身军旅,但解甲归田更让我开心。”
格兰特最大的问题是懒惰,不爱学习。
从西点军校毕业后,他还一直犯拼写的错误,比如拼写knocked时忘记写k,拼写safety时总漏掉e。
不过,他的数学成绩却非常好,他曾梦想成为一名数学教授,但他却没有办法找到一份数学专业的工作,所以最终只能从事军旅生涯,而且一干就是11年。
他必须养家糊口,当兵是他最好且最简单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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