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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人会干这种事,不仅有亲戚朋友要考虑,而且就算真有什么途径,文化人能否做得出来也值得怀疑。
但是至少,我走入了这些人之中,见识了他们的生活,暂时地融入了他们的世界。
一旦我走进他们,被他们接纳,我应该就触到底层了,那么——我的感觉就是这样,即使那时我也明白这是非理性的——我的内疚就能消除一些。
经过考虑,我决定了自己要怎么做。
我要乔装打扮,去莱姆豪斯和白教堂之类的地方,睡在普通旅馆里,结交码头工人、街头小贩、流离浪人、乞丐,如果可以的话,还有罪犯。
我要弄清流浪汉的生活,了解与他们接触的方法和进入临时收容所的恰当步骤。
然后,我觉得摸清情况后,就自己上路流浪去。
一开始并不容易。
这意味着要乔装打扮,我却不擅伪饰。
例如,我无法伪装我的口音,反正最多只能撑几分钟。
我估计我一开口就会被认出来是个“绅士”
,你看,英格兰人的阶级敏感性多可怕。
于是我准备了一个惨遭厄运的故事,以免有人问起。
我弄到了合适的衣服,把合适的地方弄脏。
由于个子奇高,我乔装起来很难,但是我至少知道流浪汉看起来什么样。
(顺便说一下,没几个人知道这一点。
看看《笨拙》上任何一幅流浪汉的图片,那都是过时了二十年的)一天晚上,我在一个朋友家里做好了准备,于是出发往东逛去,来到莱姆豪斯考斯韦的一家旅馆。
这地方看起来又黑又脏。
我是从窗户上“给单身汉的好床位”
的招牌上知道这是个旅馆的。
天哪,你不知道我聚集了多么大的勇气才敢走进去!
现在看来这简直可笑。
但是你看,我那时还是有些害怕工人阶级。
我想接触他们,我甚至想成为他们的一员,但我仍然把他们看成危险的异类。
走进那家旅馆漆黑的大门,对我来说就像是走下某个可怕的地下世界一样——比如一条老鼠横行的下水道。
我走进去时,满以为会发生一场打斗。
那些人会发现我不是他们的一员,会马上猜测出我是来刺探他们的,然后他们会袭击我,把我扔出去——这就是我的预想。
我觉得我必须这么做,但我觉得前景不乐观。
进了门,一个穿短袖的男人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
这是“代管掌柜”
。
我告诉他,我想要张床过夜。
我注意到,我的口音没引起他的注意。
他只是要了九便士,然后就领我到了一间火光照明的泛着霉味儿的地下厨房。
四周坐着一些装货工人、挖土工人和几个水手,一边玩国际跳棋一边喝茶。
我进来时他们几乎没有看我。
但那是周六晚上,一个健硕的年轻装货工醉醺醺的,正在房间里蹒跚踱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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