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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東漢士族之風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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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士大夫風習,為後世所推美。
他們實有儘多優點。
但細為分析,似乎東漢士大夫常見的幾許美德高行,不外如下列,其間都和當時的察舉制度有關係。
一、久喪。
此為孝行。
西漢重孝,尚少行三年喪者。
東漢則「謂他人父」,對舉主、故將亦多行孝三年,而父母之喪有加倍服孝者。
三年之喪,自西漢中葉始漸推行。
公孫弘後母卒,服喪三年。
哀帝時,河間王良喪太后三年,為宗室儀錶,益封萬戶。
原渉父死,行喪塚廬三年,由是顯名京師。
薛宣後母死,弟修為臨淄令,去官持服。
宣為丞相,謂弟:「三年服少能行者。
」兄弟相駁,修遂竟服。
綏和二年,詔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寧三年。
平帝時,王莽令吏六百石以上皆服喪三年。
見此制始重,已在西漢末年。
東漢則行喪三年為常事,甚有加倍服喪者。
光武子東海王臻,喪母服闋,又追念喪父時幼小,哀禮有闕,乃重行喪制。
袁紹母死去官,三年禮畢,追感幼孤,又行父喪。
甚至有行服二十餘年者。
青州民趙宣,葬親不閉埏隧,居其中,行服二十餘年,郷裡稱孝;然五子皆服中生,陳蕃致其罪。
孔融殺父死墓哭不哀者。
其變乃有阮藉臨喪食肉,上與戴良同風。
(見範書逸民溥。
)
二、讓爵。
父有髙爵,長子應襲,逃避不受,以讓其弟。
此亦始始西漢,韋賢卒,子玄成讓爵於庶兄弘。
宣帝高其節,許之。
東漢更多見。
如鄧彪、劉愷、桓郁、丁鴻、郭賀、徐衡,皆是。
蓋時重孝廉,讓爵、推財,則孝與廉兼盡矣,故人爭慕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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