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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
仅是一件东西,“生命”
则是一些行为,行为一定要有目的,有对象。
我们凭藉了身体这项工具,来表现行为,完成我们的生命。
譬如我现在在此讲演,这是我的行为,也即是我的生命。
行为必然由此向彼,有一到达点。
此到达点,即是所谓“目的”
与“对象”
。
若果讲演没有人听,便等于没有讲,等于没有这行为,亦即等于没有了这一段的生命。
所以我们的生命,一定要超出此生命所凭藉之工具身体,而到达另一心灵的世界。
如讲话则必求达到听的人心里。
身体则只是一工具,只限制在物的世界里。
衣与食则仅是维持工具的一种手段,只是一种生活手段,却不能说衣食即是生命。
衣与食的对象,限制在自己的身体上。
身体坏了,一百年八十年的谋求衣食,吃辛吃苦,全浪费,全牺牲了。
所以为自己身体谋求衣食,这决无所谓道德精神。
除非是以衣食为手段,而別有生命的期图,这才说得上有道德的意味。
但如孟子说,人性既是共同向善的,社会上为什么还有很多罪恶呢?据孟子意见,罪恶的来源,不外两种原因:一是环境不好,一是教育不良。
由这两条路,陷人于罪恶。
这只是外面的事势逼迫人、引诱人,不是人天**好如此做。
孟子之后有荀子,主张“人性恶”
的理论,他说人的天性生来都是倾向于恶的,人类之所以能有善,由于师法教导和法制刑律的管束。
倘使今天没有学校和教育,没有政府和法律,试问社会将变成什么样子?
我们可以代表孟子来回答荀子这一个质问。
人类在最先,本无学校和教育的,怎样会产生学校和教育的呢?人类最先,也本无政府和法律的,又怎样能产生有政府和法律的呢?人类从“无”
教育变成“有”
教育,从“无”
政府“无”
法律产生“有”
政府、“有”
法律。
这即证明人性之“向善”
。
荀子说:教育和法律,都由圣人而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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