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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即是《中庸》之“致中和”
。
《中庸》曰: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
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
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中庸》一章)
“中”
,人心之内在,即是人之“性”
,就人文本位言,人性即是天下之大本,此即庄子之“环中”
。
致“中”
即是“尽性”
,尽性即是庄子之“约分”
。
致“和”
则是“穷理”
。
就物言则理为分,就天言则理为和。
何以说“致中和”
即能“天地位,万物育”
呢?《易传》日:
天地之大德曰生。
老子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庄老就生必有死言,故坚持其悲天任运的态度。
今专就生生不息言,则生是天地乏夫德,而成另乐天知命。
(《系辞下》一章)
天地之生,在于有阴阳之分;老子曰:“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人道之生,在于有夫妇之别。
《中庸》曰:
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中庸》十二章)
夫妇之合本乎人性,中。
叭而夫妇有别,一男一女是其别。
又于别中见和,一夫一妇是其和,别中有和即是理。
別生敬,和生爱;别生义,和生仁。
夫妇之道,即是仁义爱敬之道,亦即是阴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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