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是一种耻辱。
对博览群书的读者而言,这种例证大概没有一一枚举的必要了。
因为古代书籍中这类记载俯拾皆是,读者也许可以联想起数百个。
还有,连一些未开化的民族,尤其是果尔族人,也非常流行这种恶习。
我们再把视线转到亚洲大陆诸国。
从上古到现在,莫不如此,虽然程度上有所差别,但是他们也丝毫未加隐讳。
不提印度或中国人,光就回教诸国,我们便可发现诗人笔下以“男色”
为题材远较“女色”
为多。
例如萨迪的《蔷薇园》中《爱情》一卷就是专门描写有关男性性倒错的。
在《旧约》或《新约》中均载明这种行径应受惩罚,可见犹太人对此恶习断不至于一无所知。
最后,再谈到基督教的发源地——欧洲,几世纪以来就一直靠宗教、法律和舆论力量来防止这种行为。
中世纪时,任何国家对有这种行为的人均处以极刑;法兰西到十六世纪,仍明文规定处以火刑;意大利在十九世纪初的三十年间,还毫无通融地处以死刑,目前则是终身放逐。
可知为了防止这种恶习,是有必要做如此严厉处置的。
但这些办法虽能奏效一时,事实上却无法根绝。
不管任何时代、任何场所、任何国度、任何阶级间,它总戴着最隐密的面纱暗中进行,往往在你意想不到的地方突然出现。
中世纪以前虽然已有死刑的惩罚,但情况并未改变,我们从该时代的书籍中对有关男性性倒错的记述或暗示,都可得到证实。
因此,从这种现象的普遍与不易根绝的事实,我们可以证明那是人类的天性与生俱来的。
贺拉斯说得好:“天性,即使你带着耙子赶它出去,它也会立即再转回来。”
仅仅凭着这点理由,它就可能经常在各角落出现。
所以,归根结底,我们绝对无法避免这事实。
我们虽可以轻易地把这事实归纳出结论,也可以和一般人一样指斥、非难这种恶习,但这并不是我处理问题的方法。
我与生俱来的天职就是彻底探求真理,发现真相,找出事实的必然结论。
当然,这种根本上就违反自然、违反人生目的的学说,本来就足以令人侧目,更别说去探求真相了。
但无论如何,我将勉力一试,求出解答。
首先,我要找出亚里士多德《政治论》(第7章第16节)中的几段作为立论的基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