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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廷尉呈报了一桩案子。
这是一起凶杀案,凶手名叫防年,被害人是防年的继母。
该案的案情并不复杂:起因是防年的继母陈氏与人私通,被防年之父发现;陈氏恼羞成怒,将其父毒死;防年得知后,愤而杀死陈氏,为父亲报了仇——按照汉律,杀母是大逆之罪,应处极刑,廷尉便据此判了防年大逆之罪。
景帝看完卷宗,没做任何表态,而是把案子转给了刘彻,让他谈谈看法。
刘彻翻开卷宗,迅速扫了一眼,马上就有了结论。
他告诉景帝:世人常说,“继母如母”
,可见继母其实不如生母;只因父亲对继母之爱,才将其比作生母。
如今,防年的继母不守妇道,且亲手杀害其父,在下手的那一刻,防年与继母的亲情便已断绝。
所以,防年杀她,就跟杀普通人一样,不宜以大逆之罪论处。
景帝听完,立刻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很显然,太子的看法正与他所想的不谋而合。
随后,景帝便以一般杀人罪判处了这桩案子。
满朝文武听说后,都认为此案断得公允,并对太子的表现赞不绝口。
后元三年(公元前141年)正月,景帝刘启突然患病,且病势沉重。
他自知不久于人世,遂于弥留之际做了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为刘彻举行了“冠礼”
。
所谓冠礼,是古代贵族子弟的一种成人仪式。
按照周朝传下来的礼制,男子必须年满二十才能加冠。
加冠之后,才算正式迈入成人的行列;若是君王,也必须加冠之后才能亲政。
而景帝为刘彻加冠的这一年,刘彻只有十六岁。
很显然,景帝这么做,就是要抢在辞世之前,为刘彻的登基和顺利行使皇权铺下最后一块不可或缺的砖石。
同时,这么做也是景帝对朝野上下的一种公开表态——皇太子刘彻虽然年仅十六,但他的智慧和能力却远远超过同龄人,足以和成人比肩,因而完全有资格亲自执掌朝政,统治这个广土众民的帝国。
景帝做出这样的表态,绝非可有可无。
因为,刘彻的祖母窦太后和母后王娡都不是简单的女人,她们都有干预朝政的能量。
何况汉初的“吕氏之乱”
殷鉴不远,景帝不能不对此予以防范。
为刘彻举行冠礼,耗尽了景帝的最后一点儿心力。
后元三年正月十七日,行冠礼;正月二十七日,景帝在未央宫驾崩,享年四十八岁。
同日,刘彻在景帝的灵柩前登上了大汉天子的宝座,是为“汉孝武皇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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