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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苦了将来的词源考据家,要查出这个词是英语的嫡亲子还是私生子还是私生子的外侄,恐怕得费一番周折。
“踩士”
不足为训,“士”
一下就能沾上多少光?就能使乘客舒服多少?其实,外国并非什么东西都好。
就说握手吧,这种西方礼节已在中国全面普及,但我看来看去,想来想去,觉得它实在比不上我们传统的作揖。
一是卫生。
握手可传播某些细菌病毒。
握手时双方中如有一方的手沾泥带水,也会给另一方带来不舒服。
而中国的作揖,施受双方完全没有身体接触,即便到传染病医院去慰问一大群病人,回家后也无须急匆匆先去卫生间洗手。
二是省时。
当代人的交际繁多,假如一个人会见十多位客人,与每位都握一次手,便要握得很耐心。
假如十多个人同时会见十多位客人,那更要握上好一阵工夫。
既然说时间就是金钱,为何不用作揖这种方式来惜金一拱手,顷刻之间,以一当十乃至当百,即便有成千上万的客人,也都接受了你的亲切。
三是优美。
人在握手时含胸曲背,低头引颈,姿态实在不太好看。
如果交际双方的身高差距太大,握手更多见窘态。
身高者有折腰之累,身低者有足悬之险,难免把某种庄重的外交或某种欢乐的重聚,搞得有点滑稽。
作揖则‘无须有这种担心,完全可以昂首挺胸,立身如柱,气宇轩昂,雄姿英发,高出手高嘱:臂抱拳一合,充分展示美的体形和美的气度,让周围的人眼睛一亮——壮士也。
四是自主。
人们多有这样的体验:握手时,有一方已伸出手来了,另一方没有看见或故意装作没看见,使对方的手停在空中缩也不是,不缩也不是,时间一秒秒过去,尴尬透顶。
有时也有另一种情况:刚才没看见的一方突然看见了、,赶忙补救,虽然把对方的手挽救了并已紧紧握住,但怠慢或疏忽巳经造成,心中难免留下歉意。
这种多发性事故,暴露了握手这一方式的最恼人的缺点——它必须由双方协调配合,同时动作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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