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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训练有素的交际家,已经经过了长期的实践摸索,临场仍需要聚精会神,才能掌握好自己出手的时机。
这种事干多了,没有不累的道理。
比较而言,作揖当然比握手简单多了,完全是自主的,任何人想出手就出手,想什么时候出手就什么时候出手,完全不受对方目光及其眼神的制约,绝不可能被对方冷落得进退两难,遭其他人暗笑。
对于某些人来说,作揖还有一个最后的好处,就是在进见大人物时比较能派上用场。
握手大体上是一种平等之礼,不管双方孰尊孰卑;也不管双方内心中或傲或谦,至少在表面上,就握手这一行为本身来看,双方是平等的,都得伸手,以示相互的尊重。
按通行的规矩,大人物还得先向小人物伸手,预付真实或虚假的诚恳,现代文明风范就是如此温暖着我们。
问题是,常有些权势者没有这种教养,端着架子,拉着腔调,根本不屑于与小人物握手。
碰到这种人,你怎么办呢?你总不能死皮赖脸抢上前去把他或她的手抓过来握一通吧?你总不能没有任何表示就冷清清地见面或告辞吧?你想分到一间小小的住房,或者你想晋升科长、想把儿子塞进学校重点班,想套购和倒卖国家计划物资,这些活动怎么礼貌而顺利地进行?在这种时候,你很可能会想起作揖,甚至会情不自禁地作揖。
作揖适用于不平等的交际。
作揖可以有回礼,也可以没有回礼,还可以没有回礼但得到一句?“免礼啦”
之类的随意安抚,因此它可以成为阿谀者、巴结者、攀附者、奉承者、邀宠者的单向礼貌。
有些人把难度较大的公关,说成是“到处作揖”
,就是这个道理。
显然,作揖的最后这一条好处,是奴隶的好处。
中国音译过很多外来词。
英语中有kowtow,则是中文“叩头”
的音译,因为英国以前根本不存在这种礼节,无法意译。
“作揖”
也是中国特有的虱粹,看来也只能音译过去,丰富他们的字典,让他们再长一点见识,领略神奇的东方文明。
我得再一次说,我衷心希望西方人能喜欢这一个词,能爱上作揖,并将其推广全球,蔚为风气,进一步美化人类的礼仪——当然,我希望在那个时候,上述第五条好处不再为世人所需。
1992年10月
(最初发表于1993年《青年文学》和香港《二十一世纪》,后收入随笔集《海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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