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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开始了我们天长地久的友谊。
下乡的时候,织织分在崇明农场,而我却执意要去安徽黄山的茶林场,茶林场比崇明农场遥远得多,于是,织织犹豫了。
她是母亲的小女儿,母亲希望她离得越近越好。
“甭管我,我一个人去茶林场。”
我固执地说。
织织淌了好多眼泪,然后,对我说:“我……跟妈妈做做工作,跟你一块去茶林场。”
我知道,这对她来说要下多大的决心;我也知道,我们的友谊在她心中的位置。
我们在农场钱财“共产”
(大多的时候是我共她的产,她母亲三天两头就寄吃的东西来),合睡一张铺;给上海的同学写信,我们在信尾用简洁的笔画一朵云,画一只鹰,以示我们俩的不可分离。
好归好,吵归吵,我和织织争吵的原因,大多是为了她的太认真和太犹豫。
譬如,上山锄草,若大的山若小的草,大面上锄去一层便可以了,可织织非得弯下腰,把长在茶树中间的细草统统拔干净。
这样,我们的速度往往要比别人慢许多,气得我老是骂她:“吃力不讨好!”
织织有洁癖,房间里总要弄得整整齐齐,纤尘不染。
哪怕一把木梳一盒面霜.她都要放在规定的地方;一块擦桌布,她也要用肥皂洗得干干净净的。
我由于懒,也因为没有兴趣拾掇简陋的宿舍,收工回来东西总乱扔。
因此,常常被她骂:“邀遏鬼!”
织织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耳朵根儿特别“软”
,遇到什么事都要瞻前顾后,听谁说的都有理。
许多蛮不错的小伙子向她求爱,她东掂掂西量量,母亲的眼泪,哥哥的意见……结果,一直耽搁到30岁出头才结婚。
为此,她错过了考大学的机会。
如今,旧友聚会,我们几个上了大学的常常谈论考试啦、成绩啦,织织总是静静地坐在一旁听着,脸上带着羡慕、懊丧、渴求、向往……其实,我知道,凭她的认真和细致,她若能上大学,一定是个优秀学生。
我还想说说露露,她是我最贴心的女友。
中学时.她以她外貌的出众和成绩的优秀而引起大家的注意。
那时候,就有男同学悄悄地给她写“情书”
了,她一概不理,高傲得像一只白天鹅(她最喜欢穿一身白)。
从前我几乎没跟她说过几句话,可是,当我沦落为“黑七类”
子女的时候,她却和我非常地要好起来。
她和我一块上北京,一块上洛阳、郑州串联,回家后,硬着头皮挨父亲的责骂。
我们俩都喜欢读中外古典小说,都喜欢摹仿着填几句不伦不类的词。
她曾经送给我一首词,大意是说我们俩都不结婚,天长地久地要好下去,当时我感动得要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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