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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春兰看著自己那双变形的手,语气里带著一丝自嘲。
“可是,我心里还是不甘心啊。
干活歇气的空档,我就偷偷从怀里掏出存钱买的字典看两眼。
哪怕背个字也好。
我就觉得,只要还认字,我就还是个人,不是头只会干活的牲口。”
“这样的日子,我过了六年。”
马春兰长嘆一声,记忆的录像再次倒档。
1972年秋天,马春兰十七岁了。
她已经长成了大姑娘,个子高挑,手脚麻利,是生產队里最能干的姑娘之一。
挑粪、犁地、收割,男人能干的活,她都能干,而且干得更好。
村里人都说,谁家要是娶了马春兰,那可真是娶了个宝贝。
但马春兰心里,还藏著那个上学时的梦。
机会来得突然。
那年冬天,县里下来通知,要培训赤脚医生。
每个村推荐一两个人,去县里学习三个月,回来当村医。
村支书找到了马春兰。
“春兰啊,我记得你读过书,认字。”
村支书抽著旱菸说,“这次培训,村里想推荐你去。
你愿不愿意?”
马春兰愣住了:“我?我能行吗?”
“咋不行?”
村支书笑了,“你聪明,肯学,又是贫农出身,背景上可靠。
去了好好学,回来给村里人看病,这是光荣的任务。”
马春兰的心怦怦直跳。
医生,白大褂,听诊器……这些只在书上出现过的词在她脑子里打转。
“我愿意!”
她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兴奋得声音都在抖。
然而,父亲听说后,第一个反对:“女孩子家,当什么医生?拋头露面的,不像话!”
好在这次,母亲站出来了:“让她去。
学点本事,將来不吃亏。”
村支书也来家里做工作:“这是政治任务,你们要支持。”
父亲这才不吭声了。
1972年12月,马春兰背著铺盖卷,去了县里。
培训在县卫生院进行,三十多个学员,有男有女,都是各村的年轻人。
老师是卫生院的医生,教他们基础解剖、常见病诊断、打针输液,还有接生。
到了县医院,第一次闻到那股来苏水的味儿,马春兰都觉得新奇。
那是救命的味道,是乾净的味道。”
她学得很认真,那也是她第一次知道,人的身体里有那么多器官,各司其职;第一次知道,细菌和病毒是看不见的敌人;第一次知道,接生不是请神婆跳大神,而是一门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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