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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广结人脉,生意兴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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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商场之上,为了一点点小利益,合作人之间打得头破血流、夫妻反目成仇、父子对簿公堂的事情并不少见,一家人之间尚且如此,更何况是那些所谓的朋友、同事呢?人们都说商人就应该是精明的,就应该是为了利益而打得头破血流的。
否则,让自己亏了,让别人赚了,这不是“傻子”
的行为吗?可是胡雪岩就是这样一个“傻帽”
之人。
胡雪岩刚进入“洋庄”
生意圈子,为了做成第一笔生意,胡雪岩可谓费尽了心机:又是收买人心,又是拉拢同业、又是控制商场、垄断价格……甚至还要周旋于官场势力、漕帮首领和外商买办之间,而且还必须同时与洋人和自己同一战壕中心术不正者如朱福年之流斗智斗勇,实在是冒了极大的风险。
可喜的是胡雪岩的心机没有白费,最终做成第一桩生丝生意,赚了18万两银子。
可是这些钱并不是胡雪岩一个人的,而是所有合伙人共同挣的钱,最终分来分去,留给胡雪岩的竟然是1万多两银子的亏空……
看到这结果,胡雪岩身边的人傻眼了,忙来忙去怎么是这样一个结果?现在该怎么办?其中有个伙计建议胡雪岩把合作人都召集起来商讨一下,有利均沾,有损同担。
但是胡雪岩制止了,他断然决定即使一两银子不赚,也该分的分,该付的付,决不能亏了朋友。
后来,合伙人之一的庞二知道了这件事,立刻对胡雪岩的行为产生了敬意,他觉得一个商人如果能做到这样一个境界,此人前途无量。
于是他决定和胡雪岩联手,再次合伙做洋庄的生意。
他想让胡雪岩完全加入自己的生意,帮自己全权照应上海的丝行。
庞二想出的办法是由他送胡雪岩股份,算是胡雪岩跟他合伙,这样也就有了老板的身份,可以名正言顺地为他管理上海的生丝生意了。
能够彻底与庞二合伙,就当时的情况而言,当然是胡雪岩求之不得的。
但胡雪岩表示他不赞成吃“干股”
这一套花样,既然庞二同意让他入股,他就必须拿出现银做股本。
他的实力不如庞二,可以只占两成,庞二拿40万,他拿l0万,而且还要立个合伙的合同。
胡雪岩的想法很明确,感情是感情,生意是生意,不能一概而论搅在一起夹缠不清。
因为由于照顾朋友的情分,一时做出慷慨的决定,以后也许后悔而且还有说不出的苦。
朋友相交,如果到了这个地步,也就一定不能善始善终,而生意上的合作也不会有好结果。
胡雪岩的做法无疑是高明的。
吃“干股”
损的是别人,而利的是自己,这对胡雪岩来说是有悖初衷的。
他只有拿出这10万现银的股本,与庞二之间订立了合伙的合同,双方才有了明确的责任和信用关系。
而这种朋友关系之外的责任信用关系,正是他们长期合作的保证。
胡雪岩曾经说过:商人都是重利的,难免斤斤计较,但这些人只能是小商人,生意做不大。
一个商人要想做大做强,就不能过于斤斤计较,该出的出,该舍的舍,只有你做得大器,别人才会信任你、接近你、和你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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