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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沃兹家车库里看到他设计的计算机时,一直为自己电子学知识自豪的史蒂夫·乔布斯清醒了,“在电子学方面,沃兹是我遇见的第一个水平比我高的人。”
两个史蒂夫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做事都很专心,生性孤僻,不那么合群,对自己喜欢的事情抱着极大的热情,一碰到兴趣范围的话题就滔滔不绝。
两个人又截然不同:沃兹单纯快乐,总是沉浸在计算机和电子学的世界里;而乔布斯活在他自己的世界。
两个天才少年很快有了一次以恶作剧开始的合作:在一个老牌黑客那里,乔布斯和沃兹见识了一种盗打长途电话的做法。
两人决定设计出自己的装置。
经过几次试验后,沃兹设计了一个性能非常好的称为“蓝匣子”
的电子装置。
当他们向身边朋友卖弄时,竟然人人都想问他们要上一只。
乔布斯说服了沃兹,在校园里兜售“蓝匣子”
。
他凭借买电子元件时讨价还价的本事做起生意,第一批每只卖40美元,由于非常走俏,逐渐提价到150美元并同时提供售后服务,最后卖到300美元。
他们通过这个方式赚了不少钱。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个人主义的思潮在美国西海岸兴起。
史蒂夫·乔布斯很快就吸收了这种反文化传统的价值观。
他对个人主义非常向往,拒绝受各种规则的约束或者胁迫,沉迷于迷幻般的自由世界。
他和同学克里斯·安恋爱了,常常在一起散步、喝酒。
到上大学年龄的史蒂夫·乔布斯,决定去读俄州一所崇尚自由思想但是收费昂贵的私立大学。
他告诉养父母,说那是他唯一想去的大学。
夫妇俩再一次满足了养子的任性要求,穷其所有,把他送进了里德学院。
在里德学院,乔布斯很想取得好成绩,但不是在学习方面,而是在个人能力方面。
因此,他在学习上用的时间要远远少于他用在其他方面的时间。
在1972年的秋天,乔布斯把兴趣转到东方哲学上来,主要是想提高一下对一些东方神秘东西的认识。
在那时,来自东方的思想潮流冲击着里德学院。
乔布斯第一学期的成绩很糟糕,加上他那干脆利索的性格,他决定退学并要回所交的学费。
然而这之后他还待在学校里,住在别的同学腾出的宿舍里,因为这些同学都去做自己喜欢的事了。
里德学院确实是一所比较自由的学校,他们对这种现象并不介意,乔布斯甚至还与校方的管理人员杰克·达德曼成了好朋友。
乔布斯退了学,但又能住在学校,没被学校赶出去,因为这个,他成了这所学校的“名人”
。
在第二学年开始的时候,他继续住在里德学院。
那时的乔布斯穷困潦倒,整日无所事事,即使是在他的朋友圈里,他也感觉自己像一个局外人。
他在内心深处想着很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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