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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倘是咬人之狗,我觉得都在可打之列,无论它在岸上或在水中。
三论叭儿狗尤非打落水里,又从而打之不可
叭儿狗一名哈吧狗,南方却称为西洋狗了,但是,听说倒是中国的特产,在万国赛狗会里常常得到金奖牌,《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的狗照相上,就很有几匹是咱们中国的叭儿狗。
这也是一种国光。
但是,狗和猫不是仇敌么?它却虽然是狗,又很像猫,折中,公允,调和,平正之状可掬,悠悠然摆出别个无不偏激,惟独自己得了“中庸之道”
似的脸来。
因此也就为阔人,太监,太太,小姐们所钟爱,种子绵绵不绝。
它的事业,只是以伶俐的皮毛获得贵人豢养,或者中外的娘儿们上街的时候,脖子上拴了细链子跟在脚后跟。
这些就应该先行打它落水,又从而打之;如果它自坠入水,其实也不妨又从而打之,但若是自己过于要好,自然不打亦可,然而也不必为之叹息。
叭儿狗如可宽容,别的狗也大可不必打了,因为它们虽然非常势利,但究竟还有些像狼,带着野性,不至于如此骑墙。
以上是顺便说及的,似乎和本题没有大关系。
四论不“打落水狗”
是误人子弟的,总之落水狗的是否该打,第一是在看它爬上岸了之后的态度
狗性总不大会改变的,假使一万年之后,或者也许要和现在不同,但我现在要说的是现在。
如果以为落水之后,十分可怜,则害人的动物,可怜者正多,便是霍乱病菌,虽然生殖得快,那性格却何等地老实。
然而医生是决不肯放过它的。
现在的官僚和土缉士或洋绅士,只要不合自意的,便说是赤化,是共产;民国元年以前稍不同,先是说康党,后来说革党,甚至于到官里去告密,一面固然在保全自己的尊荣,但也未始没有那时所谓‘以人血染红顶子”
之意:可是革命终于起来了,一群臭架子的绅士们,便立刻皇皇然若丧家之狗,将小辫子盘在头顶上。
革命党也一派新气,——绅士们先前所深恶痛绝的新气,“文明”
得可以;说是“咸与维新”
了,我们是不打落水狗的,听凭它们爬上来罢。
于是它们爬上来了,伏到民国二年下半年,二次革命的时候,就突出来帮着袁世凯咬死了许多革命人,中国又一天一天沉人黑暗里,一直到现在,遗老不必说,连遗少也还是那么多:这就因为先烈的好心,对于鬼蜮的慈悲,使它们繁殖起来,而此后的明白青年,为反抗黑暗计,也就要花费更多更多的气力和生命。
秋瑾女士,就是死于告密的.革命后暂时称为“女侠”
,现在是不大听见有人提起了。
革命一起,她的故乡就到了一个都督,——等于现在之所谓督军,——也是她的同志:王金发。
他捉住了杀害她的谋主,调集了告密的案卷,要为她报仇。
然而终于将那谋主释放了,据说是因为已经成了民国,大家不应该再修旧怨罢。
但等到二次革命失败后,王金发却被袁世凯的走狗枪决了,与有力的是他所释放的杀过秋瑾的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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