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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是在一家富人的门洞里度过这个雪夜的,妈紧紧抱着我,把斗蓬裹在我们身上,终于捱到了第二天。
快到年关时,我们已经流落到了江南地带,气候比北方暖多了。
妈还是带着我往南走,一点也没有回家的意思。
我很想家,以往,每到过年我都和小三子一起去阔人家的门楼下捡拾炸剩下的爆竹。
寒冬已近尾声,我们消除了对严寒的恐惧,今年我们是冻不死了。
明年会怎样,还很难想。
太阳足的时候,斗蓬不用穿了,妈把它小心地收起来,留作明年穿。
我们因为遇上了一个好心的女学生,今年冬天没有冻死,这真值得庆幸。
明年我们也许会好起来,要是找到了爹,我们就会好起来。
但即使好起来,这斗蓬,我也会收藏一辈子。
那女学生现在在哪里呢?她还好吧?这件斗蓬,一定是她的心爱之物,或者是她本来不多的衣服里的一个大件,她当初把它给我时是挺舍不得的,她是权衡再三才给我的。
她清楚在那个雪夜里我要是没有它就会冻死,而她自己没有它不至于冻死,她是从救人一命来考虑才把斗蓬给了我的。
这不仅仅是施舍。
年,终于到了。
南方人也和我们北方人一样过年。
走在街道上,街两旁的人家飘出阵阵炖肉的香味。
这几天讨饭也容易些了,我和妈连着吃了几顿饱饭。
可我还是没有吃上小三子说的白面馒头。
过了年,春天就到了,田野里开出了野花。
我们已经辗转流落了大半年,离家几千里了,我已经真正知道了什么是讨饭,什么是当叫花子。
这一天,我们来到了一个小镇上,正赶上这里过兵。
这些兵穿着军装,排着队,扛着枪,浩浩****从街上走过去,枪上的刺刀贼亮。
妈拉紧我的手躲到一家铺面的房檐底下。
也不知道有多少兵,脚步“嚓嚓”
地过个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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