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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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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就是对于知识分子这种毛病,把握得太透太透。

看吧,你们总是要跳出来的,果然也就真跳出来了,那就请君入瓮了。

远在十五世纪的金圣叹,也不能违背这个英明论断。

一旦冒头,就让人逮个正着,随即大倒其霉,还没等他醒过味来,喀嚓一声,人头已经落地了。

细琢磨,也奇怪,他是反清人士,清朝的顺治皇帝死了,与他何干?这个金圣叹跑去哭哪门子庙呢?鲁迅先生在《谈金圣叹》一文中说,“谈起清朝的文字狱,也有人拉上金圣叹,其实是很不合适的。

他的‘哭庙’,用近事来比例,和前年《新月》上的引据三民主义以自辩,并无不同,但不特捞不到教授而且至于杀头,则是因为他早被官绅们认为坏货了的缘故。”

很大程度上,倒是他自己跳出来找死的。

清代的皇帝,凡驾崩,传文各地后,官吏士绅循例要到当地万寿宫或庙宇等处哭奠,称哭庙,以示效忠和吊唁之意。

而清代各地道观中,都有供奉皇帝万岁牌的生祠,叫作万寿宫。

据此判断,金圣叹去哭顺治皇帝的这座庙宇,大概是现在苏州市城区最繁华地段的玄妙观,应该是不会错的。

从金圣叹写过的《昼寝女道士》、《中秋夜戏赠女道士》、《戏作留赠女冠》几首算不得**的诗看,当时的金圣叹,未必称得上性解放主义者,但也是个狂放不羁、潇洒浪漫的风月中人。

此人好饮酒外,对女人大概也有兴趣,除良家妇女外,广泛涉猎到女道士、女尼,够有良好的胃口。

比他早半个世纪的李卓吾收女弟子,已很被自以为正经的人大加疵议,金圣叹跑到道观里,堂而皇之地在女道士房里睡午觉,可见江南士绅们视他为坏货,也是振振有词的。

像他这种性放纵的行为,即使当今虽有新潮风气,至多只敢偷偷摸摸找三陪小姐,还佯称体验一下生活的青年作家,也是瞠乎其后的。

在中国,凡才子,都自命风流,好像洋才子也同样。

看普希金,看乔治·桑,那份浪漫,真令我们羡慕,中国至今没有超过《红楼梦》水平的爱情小说,最根本的一条,中国作家有几个拥有过轰轰烈烈的爱情呢?所以,外国作家的风流故事,一串一串,而中国作家中仅有的一点男女苟且之事,则相形见绌了。

这是由于在规行矩步的封建社会里,男女情爱,稍稍出格一点,都会视作要堕入阿鼻地狱的罪行。

所以,反对金圣叹的人,就拼命在这一点上著文诋毁他,说什么“苏州人述其邪**之事尤多”

,还说他“尝奸有服之妇人”

,“诱美少年为生徒”

,即使果真如此,又如何呢?

不过,从这些诗,知道他能在女道士的房间里**休息,可见来往密切,因此,他到玄妙观哭庙去,是不是有点弗洛依德因素,想在漂亮的女道士面前露一手,也未可知的。

文人,一抓住能在异性面前表演的机会,无论老者少者,在性激素的催情作用下,便禁不住要搔首弄姿,引人注目,这也是古今通病了。

金圣叹大可不去的,既然鼎革以后,辫子留起,可心中仍忠于那个吊死煤山的崇祯,连名字都改了,叫金人瑞,标榜自己为明末遗民。

那么,有什么理由去为新朝的顺治皇帝嚎丧哭奠?但他在家里怎么也坐不住,文人有几个耐得寂寞的,没新闻还要制造新闻呢?没人吹自己还要化名写文章吹自己呢?踱了几个圈后,到底还是马褂长袍,国丧冠戴,素色小轿,面带哀容,沿着现在苏州的观前街,去赶这份热闹。

苏州,是个小城,直到今天,也不大,三步两步,他就赶到现场。

这位老兄,除了五十岁男人的那颗**漾不起多大漪涟的春心外,还有一种难得知己的慷慨,在胸膛里涌动。

我想他会这样来寻找心理平衡的,要是别的什么满族皇帝,我这遗民也许就没有这份积极性了。

但爱新觉罗福临,却是非哭不可的,因为这位圣上曾经对几位翰林院大学士说过,金圣叹的著述,非寻常文字,你们要好好看看,不能一概而论。

于是,对于这位第一读者的知遇之恩,他必须去对大行皇帝,痛痛快快地哭一鼻子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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