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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写吃北京谚语三代做官才知穿衣吃饭(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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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大师近乎偏执地写吃,一定写到这样臻于极致的做法,似乎值得商榷了。

按苏东坡的说法:

吾文如万斛泉源,不择地皆可出。

在平地滔滔汩汩,虽一日千里无难。

及其与山石曲折,随物赋形而不可知也。

所可知者,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当止,如是而已矣。

其他,虽吾亦不能知也。

(《自评文》)

“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

,这是作家“所可知”

者,也就是说,作家应该把握住行文的弛张敛约的所需尺度。

若是行于其不当行,止于其不当止,那么,就说不上尽善尽美了。

他是大师,不错;可他,我们更能够体谅,也是一个具有喜怒哀乐,而且还是感情丰富的人。

他在京郊,几块咸菜,一碗薄粥,呵开冻墨,守着孤灯,于辘辘饥肠中,呕心沥血地撰写那一部《红楼梦》。

无边无涯的悔恨、嗟怨,永无止境的痛苦、忏悔,繁华岁月、锦衣饫食的往事回忆,“茅椽蓬牖、瓦灶绳床”

的冰凉现实,在这样煎熬的日子里,有点病态的自恋,近乎癖嗜的**,也许是应该寄于同情,加以理解的。

所以,他在笔下,哪怕吃个茄子,喝盏荷叶羹,也会忍不住一走三回首,细细玩味,一直牵延到“止于不当止”

的地步,也就不好多说什么了。

不过,曹雪芹对于写吃的执著,只是他们这个阶层,在饮食文化消费中的冰山一角。

他们这个为官阶层,对于那张永远填不满的嘴,精细精致到难以想像,刁钻促狭到不近人情,铺张靡费到不可理喻,恣肆奢侈到欲望横流,那绝对是无可挽救的堕落了。

因此,《红楼梦》第五十三回,那份关外黑山村乌庄头的账单上所缴纳的物品,几乎全都是要被这个阶层的嘴吃掉的,想到这里,你就不寒而栗了。

大鹿三十只,獐子五十只,狍子五十只,暹猪二十个,汤猪二十个,龙猪二十个,野猪二十个,家腊猪二十个,野羊二十个,青羊二十个,家汤羊二十个,家风羊二十个,鲟鳇鱼二百个,各式杂鱼二百斤,活鸡、鸭、鹅,各二百只,风鸡、鸭、鹅,二百内,野鸡、野猫,各二百对,熊掌二十个,鹿筋二十斤,海参五十斤,鹿舌五十条,牛舌五十条,蛏干二十斤,榛、松、桃、杏瓤,各两口袋,大对虾五十对,干虾二百斤,玉田胭脂米二石,碧糯五十斛,白糯五十斛,粉粳五十斛,杂色粱谷各五十斛,下用常米一千石……

这还只是宁国府“一共只剩了八九个庄子”

的其中之一,而荣国府“八处庄地,比爷这边多着几倍”

,因此,大致可以算得出这两府在农庄部分的实物收入。

那就是将上述品类均乘以8,然后,将其积再乘以2,所得出来的这个天文数字,放在你的面前,你就不得不对曹雪芹所写的吃,要重新加以审视了。

我们固然膺服其高超的艺术真实,但这个可怕的真实背后,也使我们对这个懂得穿衣吃饭的三代为官阶层,那坐吃山空,最后必然连民族,连国家都跟着山穷水尽的前景,就忍不住要惊讶,要恐惧,要骇异,要抗争了。

因为,一个社会,张着嘴吃的人太多,绝不会有什么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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