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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行》),如岑参诗:“君不闻胡笳声最悲,紫髯绿眼胡人吹”
(《送颜真卿使赴河陇》),如李贺诗:“卷发胡儿眼睛绿,高楼夜静吹横竹”
,如元稹诗:“女为胡妇学胡妆,伎进胡音务胡乐”
(《法曲》)……也证明当时的长安城里,胡人之无处不在。
据陈寅恪《读莺莺传》考证,胡人的行踪,更渐渐由西而东,直至中原。
他认为那位漂亮的崔相国之女,其实是诗人元稹有意模糊的一个文学形象。
实际上,她是来自中亚粟特(今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北古布丹)的“曹”
国女子,移民到长安洛阳之间的永济蒲州。
他们以中亚的葡萄品种,酿成“河东之乾和葡萄酒”
,那是当时的一个名牌。
既美且艳的莺莺,其实是一个当垆沽酒的“酒家胡”
,用今天的话说,一位三陪小姐而已。
从元稹笔下“最爱软欺杏园客,也曾辜负酒家胡”
判断,张君瑞不过是诗人自己的化身罢了。
如果曹九九(陈寅恪设想出的这位小姐芳名)不是胡女,真是相府千金,也就不至于被“始乱终弃”
了。
以今观古,在KTV包间动手动脚的作家,在酒吧搂着小妞猛不老实的诗人,骗几个美女作家上套的评论家,吃爱好文学的女青年豆腐的编辑,我想,元稹和曹九九的春风一度,也就不必太在意了。
何况事后在诗中还能写出一丝辜负之意,我对他的人格忍不住要肃然起敬了,至少不像当代文人,搞不好,还要别人为之擦屁股。
总而言之,唐朝的天空底下,是一个张开臂膀,拥抱整个世界的盛世光景。
对于李唐的西向政策,对于边外胡人的大量吸纳,唐初有过一次讨论。
唐·吴兢所著的《贞观政要》一书,在《论安边第三十六》中,记载了各个论点的交锋。
中书令温彦博主张:“天子之于万物也,天覆地载,有归我者必养之。”
秘书监魏征认为:“且今降者几至十万,数年之后,滋息过倍,居我肺腑,甫迩王畿,心腹之疾,将为后患。”
凉州都督李大亮更上疏:“近日突厥倾国入朝,既不俘之于江淮以变其俗,乃置于内地,去京不远,虽则宽仁之义,亦非久安之计。
每见一人初降,赐帛五匹、袍一领。
酋长悉授大官,禄厚位尊,理多靡费。
以中国之租赋,供积恶之凶虏,非中国之利也。”
讨论的结果,只有四个字,“太宗不纳”
。
于是,用温彦博议:“自幽州至灵州,置顺、祐、化、长四州都督府以处之,胡人居长安者近且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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