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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稍稍了解一点宋、元之际的历史,便对此人的名节不禁摇头了。
怎么说,他贵为赵宋王朝的皇族嫡裔,既不抵抗也不合作,假设还说得过去。
可他竟然叛祖背宗,变节出仕,应诏加入元政权,得高官,拥厚爵,遂为后人所诟病,所不齿。
当时,不但宋朝人看不起他,因为他叛宋;元朝人也看不起,因为他降元。
南宋的士流百姓痛恨他,蒙元统治集团也大有人藐视他。
所谓“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即此谓也。
这就是当汉奸得到一时好处的同时,必须付出的“遗臭万年”
的代价。
“万年”
,倒不至于;但付出一世的骂名不行,还得付出两世、三世,甚至好多世的骂名,那是可能的。
赵孟写过一首题曰《罪出》的忏悔诗:“在山为远志,出山为小草。
古语已云然,见事苦不早。
平生独往愿,丘壑寄怀抱。
图书时自娱,野性期自保。
谁令堕尘网,宛转受缠绕。
昔为水上鸥,今如笼中鸟。
哀鸣谁复顾,毛羽日摧槁。
向非亲友赠,蔬食常不饱。
病妻抱弱子,远去万里道。
骨肉生别离,丘垄缺拜扫。
愁深无一语,目断南云沓。
恸哭悲风来,如何诉苍昊。”
说明他被迫也好,被诱也好,或者,自投罗网也好,难忍寂寞也好,来到元大都为元朝官,终于不胜懊悔,后悔出山,成为自己一个难以原谅的罪过。
这首诗中,有着沉痛的忏悔,有着深切的自责。
但脚上的泡,是自己走出来的,既然后悔,何必当初。
在这个世界上,人生道路的转轨,事业场景的切换,乃常数也。
独是汉奸这一条路,为了30个戈贝克而将灵魂出卖给撒旦,那是绝对走不得的。
一失足成千古恨,名节上亏了,也就什么都跟着玩完了。
幸好,赵孟是一位全天候的才子,无论当时的南宋遗民、蒙元官宦,还是后来的明清雅士、民国文人,无不欣赏他那绰约妩媚的行草真隶、他那华采风流的诗词歌赋、他那出神入化的水墨丹青。
但是,历史的批判,仍然使我们无法闭上眼睛,不介意他的一生名节;无法不谈往事,淡忘他背宋投元的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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