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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群情哗然,更多的要求伸张正义的人士,纷纷站出来为德莱福斯辩护,认为必须释放这位受诬陷的军官。
左拉那时正在国外旅行,很晚才得悉这一冤案的始末材料。
他的正直,他的良知,他对于邪恶挟重势以胁迫善良的愤怒,他对于无理搅理的莫须有式审判的憎恨,回来后便投人了这场为德莱福斯伸冤的斗争。
他发表了一系列的演说、文章,最为震惊法国和全世界的,便是在《震旦报》上刊载他慷慨陈词、痛斥当局的致共和国总统的公开信,也就是《我控诉》这篇声讨文字。
这也是文学史上,一位作家发出的最强音之一。
如果说,一个作家,无力抗恶,迫于情势,保持缄默,尚可谅解的话,反过来,若是助纣为虐,为虎作伥,落井下石,出卖灵魂,就是十足的堕落文人了。
因此,读明末清初钱谦益的诗,叹其精妙高雅之工,慨慷意气之韵,无论如何也忘不掉他和王铎为南明小王朝所拟的《降清文》。
“谁非忠臣,谁非孝子,识天命之有归,知大事之已去,投诚归命,保全亿万生灵,此仁人志士之所为,为大丈夫可以自决矣!”
这一派自己当汉奸,还动员别人也当汉奸的语言,这一张已经够丑恶、够恶心的投降派嘴脸,还用脂粉厚厚地涂抹起来,是怎么也淡化不起来的。
这些年来,知堂老人忽然红遍大江南北,为冲淡派散文家奉为大宗师。
然而,写得飘逸的文字,能遮住他当伪华北政务委员会教育总署督办那副汉奸的丑陋形象吗?我表示怀疑。
还有前些日子病逝美国的张爱玲,她的确写过一些很精美的小说,她对于《红楼梦》的研究,也有其独到的见解。
不过,要是读过她在香港为某国新闻处炮制的反共小说《秧歌》之类作品,就让人对她的行径不以为然,很难用瑕不掩瑜这样的词藻来为她开脱了。
作为作家,不但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含糊,免得玷污了自己的一生名节。
同样,对于邪恶,对于霸气,对于不公正,对于仗势欺人,对于假洋鬼子的哭丧棒,对于成群结伙的围攻,对于碰不得摸不得的屁股,对于老爷子、小爷子的妄自尊崇,也应该具有一点正义感,至少不应该苟同,不应阿谀,更不应趋炎附势地巴结讨好。
所以,像左拉在德莱福斯冤案中,面对压力,哪怕对簿公堂,也要敢于仗义执言,这才是作家胆识和勇气的表现。
因此,左拉固然是用他的笔在写不朽之作,难道他也不是用他的人格、思想、行动、道义在写一部比文学更有力的传世之作吗?法国作家法朗士在左拉墓前的悼词中,称赞他在“德莱福斯事件”
的表现,是“人类良心的一个关头”
。
这不仅是对左拉的褒誉,也是对于绝大多数有良知的作家,一种人格上的期待。
结果,可想而知,真理未必敌得过黑暗,正直哪是阴谋的对手,左拉此举,遭受到反动势力的仇视和迫害,1898年7月他被无理押上刑庭,以诽镑罪判一年徒刑,并科以三千法郎的罚款。
就在对善良正义绳之以法的当天,他偷渡海峡,仓皇逃到英国伦敦,过起流亡生涯。
事实证明,所有不公正的判决,虽然取得一时性的胜利,但时间才是最无情的终审法庭。
最后,原告重新被绑在耻辱柱上,而被告被洗雪而沉冤大白。
类似的冤案,我们不但见之于倡“日心说”
的哥白尼,和被宗教裁判所烧死的布鲁诺这两位在中世纪的冤案,经过数百年后,终于被教廷予以平反的事实,而且从我们许多同时代人的经历中,更可找到简直不计其数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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