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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与编辑的缘分(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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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七月,作品见刊,毒液四溅,舆论大哗,黑云压城,顷刻间,我被宣布完蛋,帽子一顶,逐出京城,二十二年以后,居然不死,重回文坛。

22×365的天数,约相等于我一篇《改选》的字数,呜呼,为每一个字付出一天痛苦的代价,这惩罚也太残酷了。

我当然不会“感谢”

道怡,或李清泉、秦兆阳两位老师,其实我应该“感谢”

的,是那个时代里,无知对于知识的憎恨,愚昧对于文明的幽闭,而施加之于知识分子的人身和精神的磨难,成为潮流与时尚。

到了“文革”

期间,其甚者,与希特勒的反犹,与中世纪对异教徒的迫害,也相差无几,又有几个不倒霉的呢?

那时候,以泥腿子自豪者,以大老粗为荣者,以外行恬然自得者,以阶级出身高人一等者,以攀龙附凤而沾得革命荣光不可一世者,以作践知识分子为己任的天赋神权者,以根正苗红而神气活现的狗屁不是者,都曾经凌驾在知识分子头上,作威作福过的。

历史之无情,就在于很快地将沐猴而冠的“冠”

变成尿壶,那些当年整人整得起劲者,如今忽然都咸与维新起来,题词作画,咏诗唱曲,无不衣冠楚楚地附庸风雅,作风流才子状了。

什么“娘打儿子”

笑话,就这股污秽浊流里泛起的一班沉渣算什么东西!

等到再次见到崔道怡,那已是八十年代初在京西宾馆,短篇小说《月食》获奖时的事了。

从那以后,我们便有了更多的交流和来往。

他还是那样谦逊,还是那样坚持他的文学品味:虽然,他有些赞成的小说,我并不喜欢,有些叫好的作品,我也摇过头的;虽然,他对我写的东西,有认可的,也有不那么认可的,这其中,有我同意他说的,也有我不那么苟同他看法的。

但我和他,老实说,在别人眼里,在自己看来,都基本属于过气的、俱往矣式的人物,理应淘汰的、半截入土的那一拨了。

不那么新潮,也不会“老夫聊发少年狂”

地装新潮,因此,在我们认同的艺术观点上,还是谈得来的时候较多。

但我从他身上,作为一名编辑,作为一名文学园地的耕耘者,无论是风雨如晦,还是晴空万里的日子里,一心朴实地想推出好作家,好作品,那种力求无愧于职责的虔诚,追求完美的信念,孜孜不倦的经营,埋头奋斗的牺牲,我看到了作为一名中国知识分子的使命感。

尽管这半个世纪,对他而言,也是很不平静的,甚至该平静的时候,也难免有风波,可他一谈正题,一涉及刊物、稿件什么的,立刻正襟危坐,言归正传。

1997年7月,正好是《改选》的四十年祭,他说,你不再在《人民文学》上写一篇?于是,就有了《缘分》那一篇应景之作。

后来,《小说选刊》要照片,我就用了那年在香山与道怡的合影,还写了几句话:“站在我身边穿着大红毛衣,头发乌黑的崔道怡,显得很青春的样子,其实,他也并不年轻了。”

“第一次投稿,碰上了他,是缘分;像他这样一位文学摆渡人,不知把多少初学写作者送到文学的彼岸,我凑巧是其中之一,也是缘分;而且在经历了漫长的甚至惨淡的岁月以后,他还在编刊物,我还在写小说,还能有这样的默契的共识,能说这不是更值得珍惜的缘分吗?”

这本是写道怡的一篇文字,由于说到了这段缘分,就不能不提到处女作《改选》,那篇“恶毒”

的致我死命的小说,就不能不提到“始作俑者”

的崔道怡,也就无法回避1957年的那“右派”

一劫。

拿毛主席《七律·送瘟神》诗序中说过的话,来形容此时此地的我的心绪,真是“浮想联翩”

,不能自已。

人是一种感情动物,抚今追昔,就不免东拉西扯,道出许多离题的话,请道怡君原谅,也请读者原谅,要是你也试一试二十二年炼狱之劫的话。

不过,过去的也就过去了,可文学,它的生命力是常青不衰的,谁也扼杀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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