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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二年,我的这一篇又像作文又像小说的东西,出人意料地在上海文艺出版社《朝霞》丛刊创刊号上发表。
拿到出版社挂号寄来的杂志,我几乎不敢相信。
至于这篇作品如何流落到上海,又如何进入丛刊编辑部,这是又一个传奇性的故事,总之绝非我或我父亲的自觉投稿。
在父亲,恐怕是深知投稿的艰难而不敢轻举妄动;在我,则根本不知道世界上有“投稿”
这么一说。
不管怎么样,我的小说总是发表了。
父亲欣喜若狂,我估计他比发表自己的作品还要开心十倍。
父亲勤快地督促我再接再厉创作第二篇作品。
上帝保佑,小说很快又在省报发表,占据了副刊整整一个版面。
我仍然不太知道庆幸。
那时候我的状态,准确地说是“少女无知”
,或者“懵里懵懂”
,冥冥之中是上帝之手在安排我的一切。
对写作这么一件事,我心里既不甜也不苦,既不喜欢也不讨厌,大饼到了嘴边,张口就吃下去,那么一种感觉。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
“文革”
后期,真正的作家们还没有开始动笔写作,以至于我这样歪打正着的稚嫩小儿得以成了一点气候。
虽说那年头发表作品没有稿费,在家乡人心目中还是受到敬重和赏识的。
这是写作之外得到的最大愉快。
一九七四年我下乡插队。
父亲认为我日后离开农村的唯一道路就是写作。
此言一出,我深感拯救自己的努力任重道远,从此勤勤恳恳不敢有丝毫懈怠。
夏天是掖好了蚊帐门趴在草席上写,冬天哆嗦着坐在油灯下写,一夜到天明两个鼻孔熏得乌黑。
说实话我仍然没有感受到写作的乐趣所在,我拼命地鞭打自己勉励自己,只为着饭碗和生存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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