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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大学春秋(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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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同学指着一些人告诉他说:这个穿宽袖大袍拖了辫子的是辜鸿铭——凹眼高鼻,身上有一半洋人血统,号“Thomson”

,这是筹安会发起人刘师培;这是孔教会会长陈汉章;这是梁漱溟、李大钊、陈独秀、胡适;穿“鱼皮鞋子”

的是刘半农;手提大皮夹的是钱玄同。

学生当中还有罗家伦、康白情、段锡朋……启民睁大眼睛,一个一个仔细望着这些新文化运动中的风云人物,心里便涌出一些庆幸,觉得当初投考北大是做对了,否则怎能有这样的眼福?又觉得这些人也不过是平平常常,外表上并没有什么出类拔萃的地方,能写出那些与众不同的文章,是因为他们处在这个特殊的环境之中,思索得比别人更多罢了。

他勤奋地奔波在教室和图书馆之间,像只小小的蜜蜂,不知劳苦地飞来飞去,这里停停,那里嗅嗅,碰到合他口味的就拼命吮吸。

他冷眼观察那些口若悬河、夸夸其谈这个那个主义的同学,觉得他们过于风度昂扬也过于自以为是,倒是白白浪费了这样的读书年华。

从童年时代就有的、出于对父亲所从事的政治活动的厌恶,这时候转而变为一种好奇、一种探究未来世界、人类前途的执著和认真,除了功课之外,一切能找到的杂志他都愿意翻翻看看。

《新青年》、《新潮》、《每周评论》、《少年中国》,都看得津津有味,且不抱偏见,认为各家之言均有道理。

闲暇的时候,启民喜欢跟同房间的刘仁结伙去中央公园透气。

严寒的北方冬天过去了,启民已经脱掉棉袍换上夹袍。

他觉得皮肤微微发胀发痒,像是树木在生长的时候要努力绽开枯萎的表皮一样。

头脑从来没有这样清醒过,一切公式定理几乎是过目不忘,本科课程对他来说毫不吃力,他有很多空暇不知道干什么才好。

他奇怪自己从什么时候起变得这样聪明强记,小时候他本是笨拙迟钝的孩子。

北京的春天照例风沙弥漫。

偶尔不刮风的时候天空便显出少有的晴朗,光亮,柔顺,能够想象到手摸上去时滑软的感觉。

成排的街树一片新绿,“吊死鬼儿”

用一根长丝从树上长长地垂挂下来,在风中悠悠****。

偶尔失手掉下来,在街上蠕动爬行不足片刻,便会被行人车辆碾成一泡绿水。

掉得多了,满街都是一摊一摊黄黄绿绿,斑斑斓斓,有点叫人恶心,却也因为是春天的标志而原谅了这肮脏丑陋。

孩子们拖在后面的“屁股帘儿”

还没有被大人摘掉,满街奔跑的时候,那些破破烂烂的布片就飘扬起来,仿佛北京街头的旗帜。

老爷儿们袖着手儿一排排地站在墙根晒太阳,辫子像一根细细的老鼠尾巴拖在背后,面孔哆哆嗦嗦地扬上去,像是在看天看云,又像是什么也没看见。

有时候那绿色的“吊死鬼儿”

拖了长丝在他们鼻前兀自上下忙碌,他们竟也不为所动,一副平心静气,出神入定的模样。

“你应该经常跟社会接触接触。”

走在街上的时候,刘仁这么说他。

刘仁比他大几岁,说话行事像他的大哥,平素对他相当关照。

“啊,怎么接触呢?”

启民有几分惘然。”

要学的东西这么多,还能出去闲逛吗?再说我这个人生性拘束,不善跟生人交往。”

刘仁拍拍他的肩背:“这不是理由,老弟。

社会正在大动**大变化之中,你能感觉到吗?欧战快要结束了,目前形势已经很明朗,同盟国必败,协约国必胜,世界眼见得就要走向新的和平、民主和自由。

国内呢?虽说军阀混战,政治黑暗,但是新文化运动已经起来了,博爱、自由、平等、牺牲,这个口号的实现不是没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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