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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爪”
当然不是真名,而是张小晨的绰号,有点儿恐怖的、听上去毛骨悚然的绰号。
原因是张小晨有一个怪毛病,整日不停地啃指甲:上课的时候两只手轮换着啃;写作业的时候右手握着笔,单单啃左手;背课文的时候换成左手翻书页,右手腾出来接着啃。
就连吃饭也停不下来,咽一口饭菜,然后迅速地啃一口指甲,仿佛这是最香甜不过的下饭菜肴。
为这个毛病,他妈妈带他跑了不下十个医院,看过起码二十个医生。
“强迫症。”
医生只要抓起张小晨的手,看一眼,马上就会下结论。
“要制止他的这种强迫意识。”
他们轻描淡写地说。
怎么制止?没有办法制止。
没有药物能够治得好,张小晨的妈妈也不可能把他的双手绑起来不让他动。
于是,十个指头就被他一天天啃食得皮肉翻飞,疤痕累累,谁见了都要倒吸一口凉气,觉得这双手实实在在的惨不忍睹。
张小晨不认为“血爪”
这个绰号有什么可耻,相反,他还有点儿喜欢这个名字。
他告诉弟弟说,等他哪一天成功地在网上注册到一个QQ号,他就用“血爪”
做网络名,吓死那些胆小的美眉们。
他得意扬扬地对弟弟吹嘘:“知道吗?我有个叔叔是网管!”
弟弟老老实实问他:“网管是干什么的?”
他贪婪地咬了一口大拇指,把咬下来的一丁点指甲在牙齿间咯嘣咯嘣地嚼着,神情有点不屑:“网管你都不懂啊?就是管理网络的老总呗!
谁要是在网络上撒野骂人,不守规矩,网管就一脚踢过去,让他滚蛋,不准他再上网!”
弟弟先是“噢”
了一声,然后又“哈”
地一笑,说:“就是在电脑里劝架的人啊。”
张小晨非常恼火,为弟弟这样不当回事的神情。
他噗地吐掉嘴巴里的指甲残渣,一把抓住弟弟的衣服:“你说,你们家有谁比网管更牛?”
弟弟本来不想跟他计较,真的是不想跟他计较,可是他的一只血迹斑驳的手抓到弟弟衣服上时,弟弟忽然觉得恶心,急于要打击一下对方的傲慢,就不顾一切地推出了舒一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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