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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也给了我的朋友应有的帮助。
但是我和我的朋友都不知道这种事情要向老师汇报,我们都懵懵懂懂的。
我对这个同学的“帮助”
持续了半个学期,我们一块玩了很多好玩的地方。
我们的老师似乎忘记了这回事,也可能是我做好事的效果不显著,反正后来没有表扬我。
到了下个学期,老师就不再要我帮助同学搞学习了。
期末时我得到的评语仍然是:“要多关心集体,关心同学……”
我把我的学年记录藏起来,但家里人还是看到了。
我感到我是一个有致命缺陷的人,时常心事重重的。
所幸的是童年时的**太多了,那些游戏常常可以使我忘掉自卑,重又同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我对作为大家庭的班级一点好感都没有,唯一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同一个一个同学的交往。
我最喜欢同某类女孩去她家。
一般她们住在贫民窟里,属于“早当家”
的孩子。
她们一回家就要做家务:生火啦,淘米啦,做饭啦,洗衣啦。
她们做起活来一举一动都那么优美,我简直看呆了!
我由此知道,被我所厌恶的家务劳动(因为耽误了我玩的时间)还有这么大的乐趣。
手工劳动那种宁静的、聚精会神的优雅铭刻在了我的记忆里。
至今我仍然感叹:她们是多么美丽的女孩子!
何等的有才能!
做不了好学生,又羞于同老师接近,所以也出不了头。
现在看起来这真是很好的事。
孤独感锻炼了我的意志力,还有独当一面的能力。
更主要的是,孤独让我养成意识到自身存在的习惯,并得以将这习惯保持下去,使自己能在人生的重大关口做出正确的选择。
在我那个时代,“不合群”
是一个小孩最大的缺点,必须要加以克服才能走进社会。
这种情形今天已经有所改变了。
我时常鼓励家庭里的下一辈做不合群的事,希望他们能在某种程度上保持孤独。
据我亲身体验,我接触到的某些小学老师是多么的糟糕啊,同四五十年以前比较起来似乎毫无进化,反而还有了新的问题。
也许,一个孩子要真正有出息,仍然只好成为一个为集体所排斥的人?我所说的出息,当然不是指做官成名之类,而是做一个独立不倚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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