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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自恋。”
山坡上,菲隆蹲坐著,怀里捧著一个青铜碗,里面放著新鲜出炉的糖炒板栗,祂完全不怕烫,抓著就啃。
隨手把壳扔在地上。
菲隆又扫了眼青铜雕版上,栩栩如生的人物画像。
画像的脸和诺蒙一模一样,但又呈现出一些超现实色彩,云海在其脚下,太阳月亮被单手托起,另一手握住擎天神柱。
最惹眼的,是诺蒙眉心处,雕刻著一枚菲隆看不懂的纹章,呈现出衔尾蛇结构。
“这是冥想法。”
诺蒙不断微调,头也不回道。
“凡人没有神明血脉加持,体內魔力很微弱,就算是將魔力运用锻炼到极点,也就比龙裔大祭司强得有限。”
“这还不够?”
“不够。”
诺蒙指著自己。
“我现在依旧是个凡人。”
“你是个屁。”
菲隆两只眼睛圆瞪,张嘴吐出板栗壳。
“几万年了,我从没见过、没听过哪个凡人的力量足以御使神纹。”
“这就是答案。”
诺蒙不置可否:“现在的我依旧是凡人,为什么魔力如此充沛,甚至超过某些神明?””
比如厄斐斯。
虽然对方被龙神镇压上万年,甚至都死过一次。
但神就是神。
拥有被世界承认的权柄,祂们的力量是真正的堪比天地浩瀚。
而诺蒙。
在藉助龙神留下的青铜巨柱和厄斐斯进行碰撞时,结果是碾压性的优势,这就是魔力质量上的胜利。
“魔力是所有生灵都存在的根本力量,核心在於精神。”
菲隆的身体只有寻常松鼠大小,但却能肆意放射几万伏特的雷霆,一点儿也不觉得累。
厄斐斯就更別提。
从黑龙变成阴影之蛇,祂都把肉体丟掉,却依旧拥有神明层次的魔力。
魔力的源头,显而易见。
而在投胎之前,被掛在高天之上无数岁月,那段时光所记录、观测的神纹,便赋予了诺蒙超越部分神明的魔力。
“龙神的神纹你都没办法理解,凡人和龙裔更不行,用我的效果更好。”
“他们只需要观想我的画像,尝试描绘衔尾蛇符號,就可以一点点增长自身魔力。”
这是诺蒙结合自己磅礴魔力来源的简单復刻。
完成雕塑的最后一笔。
青铜版画凭空离地,遵循某种规则,径直朝匯流岛上的青铜巨柱飞去,它將停在某处,供所有人冥想。
“你又掌握了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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