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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仅在该书中以寥寥几页描述南美,那么可别怀疑我有反拉丁的情绪。
正好相反,我自己作为一个北美人的后代,更欣赏南美种族所具备的许多胜于北美自身美德的一些品质。
但在本书开始我就告诉过你,我努力要写的是一种“人类”
的地理,我坚定地相信任何特定地区,无论其面积大小,其重要性都要完全取决于那里的居民以科学、商业、宗教、艺术等形式为人类幸福总量的增加所做出的贡献的大小。
从该角度来说,南美至今为止几乎和澳洲一样贫瘠。
这一点或许是由于此地人烟稀少,其次还由于这一事实:南美绝大部分地区位于赤道正下方,在未坐落于此的部分南美地区,白人又从未能取代当地土著,或与当地不同肤色的混血混杂在一起(包括黑白混血儿和印第安人与黑人的混血儿,而这些混血儿又和白人混在一起),以致他们从未具有足够的能力以施展其政治或知识才智。
南美曾为一些奇怪的政治实验的舞台。
巴西帝国是世界上的一种新型国家,尽管它只延续了不到一个世纪,还有巴拉圭非凡的耶稣会会士自由邦(它比它东边的帝国延续时间要长很多),它在奉献于乌托邦实践的著作中很可能将永远受到赞誉。
而且南美至少还诞生了一位具有非凡才能的人物,即伟大的玻利瓦尔(1783—1830,拉丁美洲著名革命家、思想家和军事家),他不仅如我们的乔治·华盛顿一般解放了一个国家,而且也直接或间接地引发了南美多数革命运动的成功进程。
我暂时不怀疑此地尚有许多其他杰出人物出现在当地历史上,但我们星球绝大多数人未曾听说过这些人物,若依熟识程度划分,我怀疑他们是否能被划入世界伟人最低标准以上。
所以这本书若能为你展现一幅该地的山川、河流和国家的概貌,并忠实地向你承诺在此后的一千年内定会加入人物细节的话,也就足够了。
南美整片西海岸地区由我们的落基山脉以及墨西哥的圣马德雷山脉的延续构成,这些山脉名为克迪勒拉·德·罗斯·安第斯山,简称安第斯山。
“安第斯”
是西班牙文的音译,指印第安人在当地山脉山坡所修建的灌溉水渠。
仅通过毁坏这些水渠与堤坝,西班牙人就能够使许多部落饥饿而死。
西班牙征服者穿越遥远而危险的大洋来到这片新世界,但心里想的是迅速致富,并不欲将此建成其永久的家园,所以破坏水渠是一种掠夺当地土著财富的上好方法。
安第斯山在接近南极点处裂为无数的岛屿,其中以火地岛最为闻名。
在智利与火地岛间坐落着一个海峡,麦哲伦在其历尽苦难的环球航行中曾经过该海峡,故而以之命名。
其中最南端的岛屿是合恩岛,它以发现者本国的小镇命名(即荷兰小镇合恩),而并非如很多人认为的是一头母牛的名字。
麦哲伦海峡极具战略重要性,因此护卫它的福克兰群岛(即马尔维纳斯群岛)成了英国领地。
南美安第斯山与其北美姊妹还有两方面相似之处。
高高的山脉围绕着几座宽广的高原,这就为一些国家如玻利瓦尔和厄瓜多尔等形成了自然边界。
而且,这里几乎没有便利的山口,以致阿根廷与智利间唯一穿越安第斯山的铁路在进入隧道前,不得不攀爬至圣博纳山口或哥斯德山口等瑞士山口都无法达到的高度。
南美的阿巴拉契亚山位于东部,由北部的圭亚那山脉与东部的巴西高地共同构成,两地皆包括若干独立的齿状山脊,并形成了一座更为巨大的山脉残迹,该残迹正渐渐为亚马孙河谷分为两半。
亚马孙河并非世界上最长的河流,但其蓄水量为世界之首。
它实际上拥有数百条支流,其中至少有15条的长度与莱茵河等同,其中的几条支流如马德拉河(巴西西北部的一条河流,源于玻利维亚边界,大致流向东北方向,注入亚马孙河。
它是亚马孙河最重要的支流)与塔帕诺思河等,尚要比莱茵河长很多。
在圭亚那山以北还有一座峡谷,那是奥里诺科河河谷。
奥里诺科河经由奇异的内格罗河与亚马孙河相连,它的航运条件要比亚马孙河好得多。
因为它用不着在入海前穿越若干山脉,而亚马孙河则要被迫如此,而且该河河口宽度几乎达20英里,而作为一辆巨大运水车的河流本身,深度稳定地保持在3000英尺处,且其有几百英里深入内陆,这些都是轮船向海而行的极为便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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