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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声,大家一怔。
[376]
在多年后的一篇文章中,夏志清写到了这一次会面,并提到了一杯“粉红香槟”
被打翻的事,他以为是张爱玲打翻的。
张爱玲看到这篇文章后,郑重地写过一封信,说:“悼吴鲁芹文中提起的,打翻一杯酒的是吴,我当时有点诧异,因为他不像是慌乱或是像我这样拙手笨脚的人,所以记得。”
[377]
张爱玲离开华盛顿去当“驻校作家”
之前,曾在纽约市住了一两个月。
夏志清带着於梨华[378]去看她。
那时她住在百老汇六十几街上一个高楼的小公寓房间里,十分局促。
这是女作家於梨华第一次见女作家张爱玲,她眼中的她是这样的——
大概公寓小,更显得她人高大。
实际上她不大,但的确比一般东方女性高。
高而细。
她脸庞大,不能归入瓜子脸、鹅蛋脸这一型的。
眼珠略突,嘴巴不小,更不属于丹凤眼、樱桃小口类的。
她是独具一格,且是令人注意的那种。
她口音稍带上海腔。
很细柔。
她话不多,却不是因怕羞而不说的那种。
[379]
三人谈得兴味十足。
夏志清介绍说张爱玲所居公寓附近有家上海馆子,有小笼包、蟹壳黄等点心,怂恿张爱玲与他俩一起去,张爱玲有些心动,但仍没有挪开脚步。
过了几天,三人一起到百老汇九十一街的“全家福”
吃过一次早点。
於梨华注意到张爱玲吃扬州汤包的动作十分缓慢,两三个汤包、小半碗豆浆,吃得慢吞吞的。
后来看她喝冰激凌苏打的模样倒很爽快,於梨华恍然感到原来她偏爱西食,中菜太油腻为她所不喜。
不仅在饮食方面,而且在居住方面,张爱玲都是属于都市,属于现代社会的。
她对夏志清、於梨华说,她一点儿也不在意百老汇的纷沓嘈杂。
在高楼上望下去,车水马龙、熙熙攘攘,各种声音、各种气味,一点儿都不妨碍她写作。
於梨华觉得,她有超人的特异的感觉,视、闻、味、听、感,无不敏锐细致,所以她的作品才有精致的色彩、声音、气味、服饰、景致,她的精彩的展示和描述,是无人能及的。
然而,她确不愿与世间人打交道。
虽然她在台湾的声誉日隆,但当此后不久於梨华在信中问及她有无再去台湾的可能时,张爱玲的回答是:
我到台湾去的可能性不大,台湾有许多好处都是我不需要的,如风景、服务、人情美之类。
我需要的如Privacy,意为“隐居”
。
独门独户,买东西方便,没有用人,在这里生活极简单的人都可以有,港台都很难……从出了学校到现在,除逃难的时期外,一直住惯了这种生活,再紧缩点也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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