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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里最耐人寻味的是,卫平的说辞是作为正理而非歪理邪说或反面教材被表达出来的。
与上文中苏秦的道理相似的是,卫平同样将仁义道德分成不同的等级,认为在一般情况下,信守仁义道德是正确的做法,而在利益大到一定程度之后,背信弃义的暴强之道才是对的,因为这只是为了达到正义的目的而不得不采取的不正义的手段而已,目的或结果证明了手段与过程的合理。
从这个角度来看,卫平与宋元王的对话简直就是汉景帝时辕固与黄生那场著名的“马肝争议”
的续篇——当时黄生提出商汤伐桀和武王伐纣都是以下犯上的不正义行为,不该以受命于天之类的说辞加以美化,而辕固反击道:“人民痛恨桀、纣,拥戴汤、武,这是民心所向,天意所归。”
黄生坚守等级秩序:帽子再破也不能穿在脚上,鞋子再新也不能顶在头上。
桀、纣虽坏,毕竟是君主,汤、武再好,毕竟是臣下。
君主就算有错,臣下也只应该尽劝谏之力而不该造反。
辕固联系现实继续反击:“难道说本朝灭秦而立也是错的不成?”
一旦联系到敏感的现实问题,纯学术的讨论便无法继续下去。
这个话题确实令统治者左右为难:若承认辕固的说法,等于为叛臣开辟了一条捷径,所有叛乱者都可以名正言顺地打着这个旗号来推翻汉朝;若承认黄生的说法,汉朝的立国合法性就会轰然垮塌,叛乱分子同样有名正言顺的理由兴兵造反。
所以汉景帝一言划定学术禁区:“吃肉不吃马肝,不算不懂吃。
做学问的人不谈汤、武受命,不算傻子。”
(《汉书·儒林传》)
显然卫平在一定程度上是辕固的支持者,并且走得比辕固更远一些,想来颇具醇儒风骨的辕固也不会赞同卫平如此见利忘义的理论。
依照卫平的说法,假如有朋友在你这里寄存了一些财物,只要财物足够多,并且你确信在你将这些财物据为己有之后不会受到任何制裁,而你也会善用这些财物的话,那么你唯一正确的做法就是真的将这些财物据为己有。
这也算是一种天人合一之道,因为天地间的规律就是这样的,而这规律自然包括了“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
暴强之道是万物赖以生存的不二法则,在不适宜的时机不宜暴强,而在适宜的时机必须暴强。
《左传·成公十五年》中,楚国大臣酝酿着出兵北上,侵略郑国与卫国,子囊有些顾虑:“我们刚刚与晋国结盟,这么快就背弃盟约,恐怕不合适吧?”
子反不以为然道:“形势于我们有利就该果断出击,管盟约做什么!”
(1)
与卫平一样,子反堂而皇之地提出了背信弃义的主张。
如果正义的边界就是国家的边界,如果楚国这一次背盟出兵的确有利于国家社稷,那么站在楚国的立场来看,这样的做法是不是合乎正义的呢?若换到近现代的背景下,依据同样的逻辑,希特勒和墨索里尼在德国人与意大利人的眼里是否应该算作失败的英雄呢?以这样的价值标准重新审视维州事件,正义的天平就会自然向李德裕的一方倾斜——只要接受悉怛谋的投降并接管维州对唐朝有足够大的利益,那么唐朝与吐蕃之前所订立的盟约也就完全不值一提了。
(1)可资参照的是《左传·成公元年》的一条记载:“元年春,晋侯使瑕嘉平戎于王,单襄公如晋拜成。
刘康公徼戎,将遂伐之。
叔服曰:‘背盟而欺大国,此必败。
背盟不祥,欺大国不义,神人弗助,将何以胜?’不听,遂伐茅戎。
三月癸未,败绩于徐吾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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