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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真心,那么,送礼物。
先脱下来送给情郎的,是一枚金臂环。
金子在汉代的时候,价格空前地高昂起来,于是,女人们都以佩戴金饰而自豪。
北京延庆康庄镇出土过一批汉代流行的金臂环,成色十足,纤细有花纹,有的像丝一样细,就是一个黄澄澄的圈。
大概一次要戴十来个,一丝丝颤巍巍,在纤细洁白的手腕上颤动,性感又风情,是很美的装饰物。
朱淑真写《恨别》:调朱弄粉总无心,瘦觉宽馀缠臂金。
别后大拼憔悴损,思情未抵此情深。
其中的臂金,也是臂环的意思。
整天相思,形容消瘦,一别再难相见,以至于,戴在手臂上的定情物,都越来越宽松了。
朱淑真家境富裕,金臂环对她来说,也就是一个装饰物、一件定情物那么简单。
可是,诗中女子所赠这些东西的男人,就不知道他是穷人,还是富家子了。
送了臂环还不能表尽自己的心意、痴心的女孩子,又脱下了手上的一双银戒指。
秦汉时期,戴戒指已经非常普遍,到了唐代,戒指更是作为定情信物沿用下来。
只是演变至今,已经由男女互换戒指而变成男方送女方了,而且需要钻戒。
《晋书》卷九十七《大宛国传》云:其俗娶妇先以金同心指环为娉;《南史》卷七十八《阿罗单国传》:元嘉七年,遣使献金刚指环、赤鹦鹉鸟……可见戒指的流行程度。
何以致契阔,绕腕双跳脱。
这里的跳脱,指的是手镯,和前面的臂环不是一种饰品。
臂环是纤细如丝,一层层缠绕的,而镯子是沉实的,厚重的。
元《客座赘语·女饰》:饰於臂曰手镯……又曰臂钗、曰条脱、曰条达、曰跳脱者是也。
《聊斋·白于玉》篇,书生吴筠邂逅紫衣仙女,一夜风流,恩爱非常。
临别,书生向女子索要信物,紫衣女便将腕上金镯子脱下来相赠。
后来书生一梦醒来,手边唯剩一枚镯子耀眼。
这枚镯子还有神奇的作用,后来笼罩着这一家人,躲过一场火灾的侵袭。
送了臂环,送戒指,送了戒指,又送耳环,耳环摘下来,接着是香囊、佩玉、手镯、首饰、丝带……她将身上佩戴的东西,几乎送了个遍,金的银的玉的丝的,全是珍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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