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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正是我过十八岁生日时,我十八岁的生日也因有了这十二个血泡才变得分外辉煌。
直到我的一个名叫素英的农村女友捧着我的手哭起来时,我的心才有了得到回报的满足。
素英是个小巧玲珑的农村姑娘,很会整理、爱惜自己,也格外爱惜我。
我们的友谊保持了很久,直到我回城后,素英出嫁去北京办嫁妆还住在我家。
我为她铺好一个临时折叠床,她睡觉脱衣时仍习惯地站上床去,像平日踩在炕头上那样,这使得她像踩钢丝那般东摇西晃。
我妹妹暗中为她的举止发笑,我便斥责妹妹,想着素英是怎样捧着我的手哭。
妹妹笑,那是因为没有一个真正的农民朋友将热泪洒上她的手吧?至今我总觉得城市女孩子的热泪是少了些魅力和打动人的分量的。
在我的农村日记里,我不止一次地提到过素英和她那灵巧、短小、粗糙的手。
我的农村日记几乎没有中断过。
下乡四年,我差不多写了近五十万字的日记、札记。
许多年后当我再翻看它们时,虽然其中不少崇高与空洞、激进与豪迈,一些描写甚至令我汗颜,但我对那个点上的回味,对那时的我的回味,对一个时代的回味,也正是靠了它。
那是一个现在的我在审视一个过去的我,其实那个被审视的我也许更真实。
一九七五年七月,队里让我们回保定换季。
我在家里住了几天,家里像迎接国宾一样迎接了我。
离家时,母亲含着眼泪把我送上长途汽车。
做了几天“国宾”
的我回到村里,立即写下了一篇日记:
一九七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今天,妈妈含着眼泪把我送下楼梯,我却笑着把她劝回家去,怀着一种逃出保定的心情进了长途汽车站。
这两天,我吃着大米饭、肉包子,却总觉着它们比不上我们亲手摘的西葫芦、大北瓜做成的熬菜,亲手拉着风箱做出来的卷子、饭汤香甜。
睡着平整、松软的大床,却总是翻来覆去,脊梁底下像有石子硌着,这使我更留恋婶子、大娘那铺着金席的火炕。
躺在这炕上,听着半导体里祖国四方的声音;围坐在炕上,讨论中央文件的精神,想着我们张岳的未来,直到三星西落、窗纸发亮……我在城里走着看不见土星儿的柏油马路、松木地板,却更贪婪那一处土窝儿、一片土坷垃、一条条铺严“竹帘子”
“星星草”
“刺儿菜”
的张岳的土道。
我和多少城里人握手,却更渴望握一握张小爱大娘的粗手、善增大叔的硬手和素英的巧手。
喝着消过毒的白开水吃着冰棍,却更馋那打一桶水要摇一百下辘轳的井水和垄沟里飘着狗尾巴草的流水。
张岳,你的女儿终于回来了!
我每每读着这篇日记,就仿佛看见一个昧着良心从家里溜走、吃得肥头大耳、放下筷子就骂娘的小贼。
但我怎么也择不清这里到底有几分真意几分虚假,甚至每每因了它内含着的那无边无际的虔诚而自我感动,然而这虔诚实在又包含着连自己听来也战栗的做作,虽然这做作显得合情合理,天衣无缝。
可是日记以外的我却常常有着不能自圆其说的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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