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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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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对嘛。”
格拉姆畅快地大笑起来。
他弯腰开始麻利地收拾那些材料,嘴里已经开始哼唱起不知名的小调,仿佛已经闻到了酒肉的香气。
雷恩则將戒指小心地戴在手指上,那持续不断的细微的魔力回流,让他清晰感受到附魔装备的无比神奇。
“难怪附魔装备都卖那么贵,这种无时不刻都在变强的感觉,確实让人著迷。”
……
大约半个小时后。
走出矿洞,阳光洒在脸上,让在长期处在黑暗中的两人都不自觉咪上了眼睛。
“终於出来了,他娘的,还是太阳底下舒服。”
格拉姆做了个夸张的舒展动作。
离开了那复杂的地下迷宫,心情都好了不少。
人类对於黑暗似乎是来自本能的排斥。
更別说那地下通道太窄,对于格拉姆这种壮汉非常不友好,全程都要弯腰行走,比做任务还累。
两人在废弃矿场空地休息调整了一会,雷恩看了看头顶的太阳,估摸著时间应该在下午,便开始返回。
“抓紧时间赶路吧,儘量天黑前回到镇上。”
雷恩提议道。
如果可以的话,要儘量避免野外过夜。
生火做饭,轮流守夜都是很麻烦的事。
运气不好遇到野外魔物或者匪徒袭击,那就更倒霉了。
做完任务能躺在温暖的旅馆床上,喝著麦酒,吃著烤肉,那才是冒险者该有的归宿。
两人沿著大路前行,希望能有好运气遇到一支前往镇子的商队,搭个顺风车。
或许是真的受到了幸运女神的眷顾,雷恩两人才走了不到半小时,身后就传来了清脆的马铃声和车轮轆轆的声响。
一支由五辆驮马拉著的货车组成的小型商队缓缓驶来。
起初,商队头领,一个留著两撇小鬍子的中年人类,並不愿意让两个来歷不明,浑身还带著血污和煞气的冒险者上车,生怕招来麻烦。
但在雷恩適时地展示了一下“钞能力”
,预付了相当於普通客房两晚费用的银幣后,商队头领脸上立刻堆起了职业化的笑容,热情地邀请他们坐上最后一辆装载著皮革货物的板车。
事实告诉他,只要有钱,不管在哪个世界都好使。
“坐稳了,两位先生,我们加快速度,天黑前准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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