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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说话犯了极大的错误,相当于告诉对方:“我比你更聪明。
我要让你明白一件事,我要让你的想法改变过来。”
这是一种挑战的姿态,这样会引起争执,而且不等你继续,对方已经准备进行反击。
要改变别人的主意,即使使用最温和的方式都不容易。
用上面的方式只会更加困难。
如果你要证明什么,要让对方感到他的错误和无知只不过是他忘记或忽略了而已。
意大利天文学家伽利略在300年前就说过:“你不可能教会一个人任何事情,你只能帮助他自己学会这件事情。”
19世纪英国政治家查士德·斐尔爵士告诉他的儿子:“如果有可能的话,你要比别人聪明,但不要把你比别人聪明这件事,在他们的面前表现出来。”
苏格拉底在雅典经常告诫他的弟子:“我只清楚一件事情,那就是我一无所知。”
我无法期望自己比苏格拉底更高明,于是,我不再直接指出别人的错误。
结果这很受用。
当你听到别人说了一句你认为是错误的话,也许你这样对他说会更好一些:“哦,是这样的!
我有另外一种看法,不过有可能是错的。
我经常会出错,要是我搞错了的话,我希望能改正过来。
我们来探讨一下。”
采用这样的说法效果就会好得多。
因为,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没有人会反感你说这种话。
承认自己可能会搞错,就减少了很多麻烦。
这样不仅能够避免争执,而且可以让对方和你一样谅解、容让,承认他也可能会搞错。
假如你确定别人搞错了,而直接地告诉他,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
施密特是纽约的一位年轻律师,最近在最高法院的法庭上,为一个重要的案子做辩护。
案子涉及到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和一大笔钱。
在法庭上,一位最高法院的法官问施密特:“海事法追诉期限是6年,对吗?”
施密特停在那儿看了法官一会儿,随后直接地说:“法官,海事法没有追诉期限。”
施密特后来在班上回忆说:“法庭突然安静下来,空气好像一下子凝固了。
事实上我是对的,法官错了,并且我也如实地告诉了他。
我依然相信法律支持我这一边,我的陈述也比以往精彩了很多。
但我并没有得到法官的好感,因为我在众人面前,指出一位非常有名望、学识的人错了,这本身就是犯了大错。”
没有多少人的思考有严密的逻辑。
我们大部分人自身存在武断、偏见的问题。
我们很多人都具有固执、嫉妒、猜疑、恐惧和自大的缺点。
所以,如果你很想指出别人错误,请每天读一读下面这段文字。
这是摘自詹姆斯·哈维·罗宾逊教授所著的《下决心的过程》中的一段话:
有时我们会在充满宽容、谅解、热情的氛围下,改变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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