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如不遵守,将所授诰敕追夺,断罪离异。
其有追夺为事官员诰敕,具本奏缴内府,会同吏科给事中、中书舍人,于勘合底簿内,附写为事缘由,眼同烧毁。”
[34]诰敕是士人家族的无上荣誉,受封的命妇改嫁,不仅要将所授诰敕追夺,按一定程序奏缴内府,于勘合底簿附写缘由后烧毁,并且还要“断罪离异”
,其惩治不可谓不重。
至于平民之妻,夫死改嫁就将受到经济制裁,不仅得不到丈夫留下的财产,就连她从娘家带来的嫁妆也将丧失。
明太祖的崇尚贞节,从编修《元史》时他对节妇行状亲加删定,亦可窥其端倪。
元末明初,天下战乱纷扰之际,出现了大批节妇烈女,明太祖特命修纂诸臣将这些事迹加以搜罗整理,载入《元史》,加以旌扬。
主持此事的大儒宋濂即言:“史馆总裁有元一代之史,四方以节妇状来上者甚众。”
又言:“余修《元史》时,天台以三节之状来,上命他史官具稿,亲加删定,入类列女传中,奉诏刻梓行世。”
由于明廷的大力提倡,明代的节妇烈女数量很多。
据《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闺媛典》的《闺烈部》及《闺节部》记载统计,自明初至明末,节妇烈女高达36049人。
足见有明一代,封建的贞节观已深深地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对妇女的身心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危害。
二、明中晚期思想界对节女贞女的再认识
明代中后期兴起的王氏心学,对程朱理学发起多方面的挑战,从而促使人们对传统的贞节观念进行反思。
特别是晚明时期的归有光、吕坤、黄宗羲、归庄、吕留良等人,更对“礼”
与“情”
、“贞”
与“孝”
作出适合社会现状的解释。
理学家认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女子受聘于人,丈夫一死,女人就应该终身不改嫁,自称“未亡人”
,甚而应殉情而死。
只有这样,才堪称“贞女”
。
正史《列女传》中对“贞女”
的过分宣扬,使这一思想深入人心,在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
归有光一反成说,对“贞女”
概念作了新的解释,认为“女未嫁人,而或为其夫死,又有终身不改适者,非礼也”
[35]。
理学家所百般称颂的“贞女”
,在归有光看来却是一种“非礼”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