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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表现也不俗。
广州局面差矣。
泛而论之,沿海城市体制内的文艺单位,受市场化冲击,都有些吃不住劲了。
东三省体制内的文艺单位,可以说一时找不着北了——“内退”
“下岗”
的工人越来越多,文艺市场空前低迷。
文艺不能反映他们的实际生活情况,他们对文艺也不怎么“感冒”
。
所以,单位留不住人才,“台柱子”
纷纷“北上”
去往北京,或者“南下”
奔赴广州,以求事业的发展和收入之增加。
不是说广州局面差矣吗?
指的是体制内的文艺单位——广州的,也可以说整个广东省的文艺市场那时却是全国最好的。
这乃因为——广东沿海县市多,经济率先开始发达,普遍的人们文艺消费指数上升。
录音机这一新“事物”
,1986年几乎已在全省普及,十之八九是“水货”
。
在某些沿海渔村,彩电和录音机,每每存放于收拾干净了的猪圈;家里没地方放了。
当年,各地的包括北京的专业音乐人,若要买一台好的录音机,首先都会想到应去广州挑选“水货”
。
有了录音机,自然得有录音带;东莞成立了多家港台商人投资或半投资的录音带生产厂家,当年几乎垄断了全中国的录音带市场。
录音带也不是个事儿了,那么就剩下录什么歌了——于是以邓丽君的歌为代表的台湾流行歌曲“造访”
大陆了;以谭咏麟、梅艳芳的歌为代表的香港歌曲也不请自来;杰克逊、麦当娜的歌“空降”
至中国,是稍后几年的事。
于是,全国顶数广东省的翻录作坊最多;其次是江浙两省沿海一带;再其次是北京、上海两大城市——那是投资小、回报快、利润可观的营生,所谓薄利多销,类似批发盗版书。
1986年琼瑶编创的电视剧《几度夕阳红》在大陆电视台首播,继而数部“琼氏”
电视剧与大陆同胞“亲密接触”
,加速了台湾“流行歌曲”
在大陆的风靡。
细思忖之,“流行歌曲”
是一个语焉不详的概念——歌曲只有流行才有价值;除了非专业人士唱不了的,为小众欣赏所创作的歌曲,如某些难度甚高的歌剧选段外,古今中外,大多数歌曲皆以能在民间长久而广泛地流行为佳。
从本质上说,歌曲是诸艺术中最具民间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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