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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因其字体的不同,而分为(甲)古文,(乙)奇字,(丙)大篆,(丁)小篆四种。
大篆,又称为籀文。
《汉书·艺文志》小学家有《史籀》十五篇。
自注:“周宣王太史作。”
《说文解字·序》:“《史籀》者,周时史官教学童书也。”
又说:“《仓颉》七章者,秦丞相李斯所作也。
《爰历》六章者,车府令赵高所作也。
《博学》七章者,太史令胡毋敬所作也。
文字多取《史籀篇》,而篆体复颇异,所谓秦篆者也。”
然则大篆和小篆,大同小异。
现在《说文》所录籀文二百二十余,该就是其相异的。
其余则与小篆同。
小篆是秦以后通行的字。
大篆该是周以前通行的字。
至于古文,则该是在大篆以前的。
即自古流传的文字,不见于《史籀》十五篇中的。
奇字即古文的一部分。
所不同者,古文能说得出他字形构造之由,奇字则否。
所谓古文,不过如此。
《汉书·艺文志》、《景十三王传》、《楚元王传》载刘歆《移让大常博士书》,都说鲁恭王坏孔子宅,在壁中得到许多古文经传。
其说本属可疑。
因为(一)秦始皇焚书,事在三十四年。
自此至秦亡,止有七年。
即下距汉惠帝四年除挟书律,亦只有二十三年。
孔壁藏书,规模颇大,度非一二人所为。
不应其事遂无人知,而有待于鲁恭王从无意中发现。
(二)假使果有此事,则在汉时实为一大事。
何以仅见于《汉书》中这三处,而他书及《汉书》中这三处以外,绝无人提及其事。
凡历史上较重大之事,总和别的事情有关系的,也总有人提及其事,所以其文很易散见于各处。
此三处:《鲁恭王传》,不将坏孔子宅之事,接叙于其好治宫室之下,而别为数语,缀于传末,其为作传时所无有,传成之后,再行加缀于末。
显而易见。
《移让大常博士》,本系刘歆所说的话。
《艺文志》也是以刘歆所做的《七略》为本的。
然则这两篇,根本上还是刘歆一个人的话。
所以汉代得古文经一事,极为可疑。
然自班固以前,还不过说是得古文经,古文经的本子、字句,有些和今文经不同而已,并没有说古文经的字,为当时的人所不识。
到王充作《论衡》,其《正说篇》,才说鲁恭王得百篇《尚书》,武帝使使者取视,莫能读者。
《尚书·伪孔安国传序》则称孔壁中字为科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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