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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中古时代一个村落里的冬天的单调罢。
人们不能读,不能写,天黑以后只有蜡烛给他们一些光,只有一个房间不算冷得彻骨,却满着炉灶的烟。
乡里的路简直无法通行,所以一个人难得看见别个村子里的什么人。
“赶女巫”
的游戏,成为消遣严冬的唯一方法,促成这种游戏的原因固然很多,但烦闷一定是其中重要的一个。
我们不像我们祖先那样烦闷得厉害,但更加怕烦闷。
我们终于知道,更准确地说是相信:烦闷并非一个人自然的命数,而是可以逃避的,逃避之法便是相当强烈地去追求刺激。
现在,少女们自己谋生,而且赚很多的钱,为要能在晚上寻求刺激,逃避当年祖母们不得不忍受的“快乐的家庭时间”
。
凡是能住在城里的人都住在城里;在美国,不能住在城里的却有一辆汽车,或至少是摩托车,把他们载往电影院。
不用说,他们家里都有收音机。
青年男女的会面,远没从前困难了;琪恩·奥斯丁(1)的女主角在整部小说里巴望着的刺激,现在连女仆都可以希望每周至少有一次。
我们在社会阶梯上越往上爬,刺激的追逐便越来越剧烈。
凡有能力追逐的人,永远席不暇暖地到处奔波着,随身带着欢悦、跳舞、吃喝,但为了某些缘故,他们老希望在一个新的地方享用得更痛快。
凡是不得不谋生的人,在工作时间内势必要有他们的一份烦闷,但一般富有到可以无须工作之辈,就过着远离烦闷的生活,算作他们的理想了。
这的确是一个美妙的理想,我也决不加以非议,但我怕像别的理想一样,这桩理想的难于实现,远非理想家始料所及。
总之,越是隔夜过得好玩,越是明朝显得无聊。
而且将来还有中年,可能还有老年。
在二十岁上,人们以为到三十岁生活便完了。
我现在已经五十八岁,却再不能抱这种观念。
也许把一个人的生命资源当作经济资源般消费是不智的。
也许烦闷之中的某些原素是人生必不可少的因子。
逃避烦闷的愿望是天然的,不错,个个种族在有机会时都表现出这个愿望。
当野蛮人初次在白种人手里尝到酒精时,他们毕竟找到了一件法宝,可以逃避年代久远的烦闷了,除非政府干涉,他们会狂饮以死。
战争、屠杀、迫害,都是逃避烦闷的一部分;甚至跟邻居吵架似乎也比长日无事要好过些。
所以烦闷是道学家所应对付的主要问题,因为人类的罪恶至少半数是从惧怕烦闷来的。
虽然如此,我们不该把烦闷当作完全是坏的。
烦闷有两种:一种是生产的,一种是令人愚蠢的。
生产的那一种是由于不麻痹(不麻痹方有烦闷),令人愚蠢的一种是由于缺乏有生机的活动(缺乏有生机的活动亦是造成烦闷的原因)。
我不说“麻痹”
不能在生活中发生任何良好的作用。
譬如,一个明哲的医生有时要在药方上开列麻醉剂,而这种时候,我想要远比倡禁用论者所想象的为多。
但渴望麻痹绝不是一件可以听任自然的冲动而不加阻遏的事情。
一个惯于麻醉的人在缺乏麻醉时所感到的烦闷,只有时间可以消解。
可以适用于麻痹的理论,同样可适用于各种刺激。
兴奋过度的生活是使人筋疲力尽的生活,它需要不断加强的刺激来使你震动,到后来这震动竟被认为是娱乐的主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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