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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则王统已与古代贵族观念分离,只成为政治上之一种需要。
但我们切莫忘了,秦、汉以下的中国,在当时譬如是一个世界,全国疆域辽阔,以古代交通之不方便,而且当时已无特殊的贵族阶级存在,民众地位普遍平等,若说要民选皇帝,这是如何一件困难事,我们自可想像而知。
皇帝不经选举,只有世袭,可免纷争。
但世袭未必皆贤,于是政治实权则交之丞相。
丞相始为政府之实际领袖与实际负责人,丞相不世袭,可以任贤用能,而丞相更迭,亦无害于王统之一系相传。
皇帝只是虚位,政治上最尊的一位,不摇不动,而丞相则操握政治上的最高权。
只求丞相无不贤,则王统自可万世相传。
秦始皇帝本此意见,自称始皇帝,希望二世三世永传无穷,这亦是当时政治上一种新理想,刺戟着秦始皇帝之想像,而禁不住使他发出这样高兴的呼声。
因此秦、汉时代政府里的实际政务官,皆归丞相统率,而皇帝属下则仅有侍奉官,而无政务官。
秦、汉初年,皇帝私人秘书“尚书郎”
只有四人,可见政事并不直属皇帝,而丞相下面的曹掾,则所分项目超过十几门类以上。
丞相的秘书处,其规模之大,较之皇帝的私人秘书室,不知要超过多少倍。
我们只把当时这两个秘书机关的内容相互对比,便知在当时理论上乃至事实上,政府大权与实际责任,全在丞相而不在皇帝。
“丞相”
二字的语义,便是副皇帝。
所以遇有天变大灾异,习惯上丞相要引咎自杀,而皇帝则不须作什么负责的表示。
(三)兵队 封建时代,贵族阶级自己武装,拥护他们自己的利益。
秦、汉时代虽亦有封王封侯的贵族,但他们的权益,皆由中央政府规定给与,用不着他们自己保护。
王室只成一个私家,亦没有私养的军队。
那时全国军队,皆由国民普遍输充。
二十三岁服兵役,五十六而免。
中央政府即由全国各地壮丁按年番上驻防,论其数亦不过三四万人而已。
据史书的统计,汉代疆域,东西九千三百零二里,南北一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总面积在一万万方里以上,全国人口六千万,而中央常川驻军只有四万人,这可说是文治政府一个极显明的成绩与证据。
(四)地方政府 秦、汉是一个郡县统一的国家。
秦并天下,全国初分三十六郡,到汉代末年,添置到一百零三郡,连封国在内。
封国的政事一样由中央派官吏治理。
县邑一千四百余。
县中尚有蛮夷的称“道”
,共三十二个,并计在内。
这些郡县,在政治上完全站在同等的地位。
他们同等的纳赋税,同等的当兵役。
各地除边郡外,由地方兵自卫秩序。
受同一法律的裁判,同样可以选送优秀人才享受国家教育与服务政治,并按人口分配员额。
在东汉时,各地方每二十万人有选举一员之权利。
秦、汉时在理论上乃至事实上,是一个平等组合的,是和平与法治的,而绝非一个武力征服的国家。
因此各个郡县,都是参加国家组织之一单位,而非为国家征服之一地域。
各地方每年向中央有法定的政务报告,称为“上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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