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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作品的简介,几家报纸都刊载了。
开头部分,先描写了一幕血淋淋的场面:“两名年轻的男子反剪着她的双手,另外两名男子粗暴地朝她的头发剪去。
剪刀在她头皮上刺开一道道口子,鲜血顺着她的脸颊往下流,最后在她的额头刺一个血红的纳粹标志。
她三岁的儿子在一旁瞪着恐怖的眼睛看着这一幕。”
接着又写道:“这是1945年5月的挪威,处处是一派庆祝胜利的节日气氛。”
报纸在刊出此文时,还配有一幅法国摄影师拍下的法国女人削发以后示众的照片。
在霍桑的小说《红字》中,通奸者的耻辱标志是红“A”
,它刺在通奸女人的胸前。
但对与法西斯“私通”
的女人,惩罚者却将畚字明显地刺在额上。
中国古代也有这么一种刑法,叫作黥刑、墨刑。
我们读《水浒传》,梁山泊中,有几位好汉如林冲、武松等就曾是被刺配过的。
刺,就是在脸上刺字,不论你走到哪里,明显的耻辱标志便跟随你一生。
五七年打右派,惯常的说法,就是给某某人戴上帽子。
这种戴帽子的惩罚,说穿了,也是黥刑的变种。
如果生在宋朝的我们,很可能在脸部的右颊上,要留下一些花样了。
不过,终究时代在进步,这种人身和人格的污辱,已受到文明的唾弃,只是在极个别的时期出现,所以,也难怪法国作家萨特,惊呼当时的野蛮做法:“这是沿用了欧洲中世纪的残酷惩罚方式。”
说老实话,我觉得大作家萨特,无须大惊小怪,假如他的邻居,是一个这样身分的女人,德国鬼子进来出去,他作为一个法兰西人,会感到开心吗?
随后,我在电话里问了几位作家和几位非作家,询问他们对于这则报道,这个镜头,以及当时西方民众的粗暴做法,有些什么看法,是不是也像萨特那样惊呼?出乎我意料的,所有人的反应,都相当平淡。
一位非作家的前中学校长,“哼”
了一声以后,大不以为然地反问我“在‘文革’当中,这种将头发剪掉,予以示众的刑法,我还亲身领教过的呢!
至今被薅的头发,还留下疤痕呢!
也不就这样了吗?”
接着我又问,如果,万一,有人认为汉奸有好的,你怎么看?
她的回答倒也干脆明了:“别扯淡了。”
看来,中国人和外国人看事情,谈问题,着重点是很不相同的。
外国人把脸上刺上耻辱标志,比之与侵略军睡觉这件事本身,还要在意些。
中国人,认为当汉奸,是罪不可赎的,而受一点应该或不应该受的惩罚,时过境迁,往往不太在乎。
削去女人头发,以示惩诫,从多洛丝哈根的书和萨特的惊呼,证实外国人当回事的事,而在中国人的眼中,就不大当回事。
因为,外国自中世纪以来,文明渐进,野蛮稍寝,削发、刺面的髡刑与黥刑,已不存在。
而在我们这个文化古国里,将头发剃掉一半,或在头发中间,像犁地似的豁开一条沟,这种官方用,民间更用的刑法,从宇宙洪荒,到十年“文革”
,断断续续,从未绝迹过。
红卫兵还想出一个挺富黑色幽默意味的名称,叫作剃阴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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