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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灯(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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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打破了中国封建时代少女不能笑、不敢笑,甚至不会笑的约束和规矩,她天生爱笑,笑起来便无法无天,率性自由,哪怕来到人间结婚拜堂时也可以笑得无法行礼……正是这样一些善良的狐狸洒脱而又明亮的性情,她们的悲喜交加的缠绵故事,为我当时狭窄的灰色生活开启了一个秘密的、有趣味的、不可与人言的空间。

我要说,这就是在我的青春期文学给我的恩泽和“打击”

,这“打击”

具有一种宝贵和难忘的重量,它沉入我的心底,既甜蜜又酣畅。

我的文学之梦也就此开始。

一九七五年我高中毕业后,受了要当一个作家的狂想的支配,自愿离开城市,来到被称为华北大平原的乡村当了四年农民,种了四年小麦和棉花。

生活是艰苦的,但是和政治火药味儿浓烈的城市相比,农村的生活节奏还是显出了它的松散与平和。

尽管那时的中国乡村也还没有保护个人隐私的习惯。

比如在白天,每户人家是不应该把家门关起来的,村人串门可以推门就进。

不该关门的理由是:你家又没做什么坏事,为什么要关门呢?再比如,作为从城市里来的学生,我们会经常收到一些家信,那些信件被乡村邮递员送至村委会的窗台上,等待我们路过时取走。

常常是,当我们到村委会取信时,我们的家信已经被先期到达的村人拆开并传看着不知读过多少遍了。

而且这拆开和传看并不避人耳目,它是光明正大的,且带有一种亲热的、关心的性质。

我本人就遇到过这样的事。

一次我去村委会隔壁的小卖店买东西,迎面碰见村中的一位干部,他面带笑容地告诉我,铁凝,你们家给你来信了,我拆开看了看,没什么事,你父母身体都挺好的,你就放心吧。

那信我又放回村委会的窗台上了,还有几个人要看呢……这位乡村干部的话让我哭笑不得,而他那一脸因为我父母的身体健康而流露出的欣慰表情又使我无法指责他侵犯我的隐私。

那时我忽然觉得,不光明和不坦**的人说不定是我吧。

当然,今日中国的乡村生活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我所认识的一些乡村女孩子,不仅喜欢用写日记的方式抒发内心,还会为日记偶尔被家人看见而与家人吵闹。

中国乡村是我从学校到社会的第一个落脚点,到达乡村之后接触最多的是和我的年龄相差无几的女孩子。

每天的劳动甚至整夜的浇灌庄稼,我都和她们在一起。

对我来说,最初的劳动实在是艰苦的,我一方面豪迈地实践着,同时又带有一点自我怜惜的、做作的心情。

所以,当我在日记里写到在村子里的玉米地过十八岁生日时,手上磨出了十二个血泡,我有一种炫耀感。

那日记的话外音仿佛在不停地说:你看我多肯吃苦啊,我手上都有十二个血泡了啊!

我不仅在日记里炫耀我的血泡,也在庄稼地里向那些村里的女孩子们展览。

其中一个叫素英的女孩捧住我的手,看着那些血泡,忽然就哭了。

她说这活儿本来就不该是你们来干的啊,这本来应该是我们干的活儿啊。

她和我非亲非故的,她却哭着,觉得她们手上有泡是应该的,而我们是不应该到乡村来弄得满手血泡的。

她捧着我的手,哭着说一些朴素的话,没有一点怨毒之心。

我觉得正是这样的乡村少女把我的不自然的、不朴素的、炫耀的心抚平了,压下去了。

是她们接纳了我,成全了我在乡村,或者在生活中看待人生和生活的基本态度。

我还想起了我尊敬的一位作家说过的一句话:在女孩子们的心中,埋藏着人类原始的多种美德。

岁月会磨损人的很多东西,生活是千变万化的。

一个作家要有能力打倒自己的过去,或者说不断地打倒自己。

但是你同时也应该有勇气站出来守住一些东西。

三十多年已经过去,今天我生活在北京,我的手不会再磨出十二个血泡,也不会再有乡村的女孩子捧着我的手站在玉米地里痛哭。

值得我怀恋的也不仅仅是那种原始、朴素的记忆,那些醇厚的活生生的感同身受却成为我生活和文学永恒不变的底色,那里有一种对人生深沉的体贴,有一种凛然的情义。

我想,无论生活发生怎样的变化,无论我们的笔下是如何严酷的故事,文学最终都应该有力量去呼唤人类积极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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