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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选准人,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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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瑞十五岁时,在家乡湖北应城投了太平军,后来又投降清军,几经辗转被收在僧格林沁部下。
据说他异常骁勇,打仗时,炮弹击碎了他手中的酒杯,他不但不避,反而抓起椅子,端坐在营房外,高叫“向我开炮”
,使手下都很敬畏他。
要说粗鲁莽撞之人,僧王比他有过之无不及。
传说僧王是个暴虐、狂躁、喜怒无常之人,听手下汇报战况也要到处走动,赞赏时不是割一大块肉塞进对方嘴里,就是端一大碗酒强迫别人喝下去。
发怒时则用鞭子抽打或冲过去拧脸扯辫子,搞得很多人都难以接受,只有这陈国瑞不怕僧王,他是打心眼里佩服僧格林沁。
僧王死后,曾国藩接替“剿捻”
事宜,与陈国瑞军打上了交道。
当处理陈国瑞与刘铭传所统率的两军械斗事宜时,曾国藩感到只有让他真心地服自己,才有可能在今后真正地使用他。
于是,曾国藩拿定注意,先以凛然不可侵犯的正气打击陈国瑞的嚣张气焰,继而历数他的劣迹暴行,使他知道自己的过错和别人的评价,当陈灰心丧气、准备打退堂鼓时,曾国藩话锋一转,又表扬了他的勇敢、不好色、不贪财等优点,告诉他是个大有前途的将才,切不可以莽撞自毁前程,使陈国瑞又振奋起来,紧接着,曾国藩坐到他面前,像与儿子谈话那样谆谆教导他,给他定下了不扰民、不私斗、不梗令三条规矩,一番话说得陈国瑞口服心服,无言可辩,只得唯唯退出。
但是,陈国瑞莽性难改,所以一回营就照样不理睬曾国藩所下的命令。
看到软的作用不大,曾国藩马上请到圣旨,撤去陈国瑞帮办军务之职,剥去黄马褂,责令戴罪立功,以观后效,并且告诉他再不听令就要撤职查办,发往军台效力了。
陈国瑞一想到那无酒无肉、无权无势的生活,立即表示听曾大人的话,率领部队开往指定地点。
所以,曾国藩驾驭悍将,无外用两种手段——或软硬兼施,或外严内宽,这样,就可以人尽其才。
§§§59.选准人,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曾国藩认为:“取人之式以有操守而无官气,多条理而少大言为要。
办事之法以‘五到’为要。
五到者:身到、心到、眼到、手到、口到也。
身到者,如做吏则亲验命盗案,案巡乡里。
治军则亲巡营垒,亲探贼地是也;心到者,凡事苦心剖析,大条理、小条理、始条理、终条理,理其绪而分之,又比其类而合之也;眼到者,着意看人,认真看公牍也;手到者,于人之长短,事之关键,随笔写记,以备遗忘也;口到者,使人之事,既有公文,又苦口叮嘱也。”
曾国藩经过遴选,将大量“纯朴”
之人委以重任,这无疑对于提高湘军战斗力和耐力极为有益。
《孙子兵法》突出了眼力的重要性。
如果把这种思想放在人际关系中,则表明,能够看准一个人,既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也是一件非常智慧的事情。
或者说,选准人,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但又是一件必须做好的事。
曾国藩清醒地看到,将领选任得当,不仅可以使一支军队由弱变强。
反之,不仅不能与日益壮大的太平军进行对抗,更重要的是无法“塞绝横流之人欲,以挽回厌乱之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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