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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佛教之反动(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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擎跽罄折,侯甸之恭;狐蹲狗踞,荒流之肃。

棺殡椁葬,中夏之风;火焚水沈,西戎之俗。

全形守礼,继善之教;毁貌易性,绝恶之学。

……今以中夏之性,效西戎之法,既不全同,又不全异。

下弃妻孥,上绝宗祀。

嗜欲之物,皆以礼伸,孝敬之典,独以法屈。

悖礼犯顺,曾莫之觉。”

而信佛者袁粲、谢镇之、朱昭之、朱广之及僧愍等,群起驳之。

或谓从道不从俗,

《南史》:“袁粲托为道人通公驳之曰,‘……清信之士,容衣不改。

息心之人,服貌必变。

变本从道,不遵彼俗。

俗风自殊,无患其乱。

’”

或谓华夷一轨,

《难夷夏论》(朱昭之)云:“以国而观,则夷虐夏温。

请问炮烙之苦,岂康、竺之刑;流血之悲,讵齐、晋之子?刳剔苦害,非左衽之心;秋露含垢,匪海滨之士。

推检情性,华夷一轨。”

或谓天竺即中国。

《戎华论》(僧愍):“君责以中夏之性,效西戎之法者,子自出自井坎之渊,未见江湖之望矣。

如《经》曰:‘佛据天地之中,而清导十方。

’故知天竺之土,是中国也。”

可见顾之持论,甚中要害,不与力辩,则不能免用夷变夏之讥也。

(二)则伦理之争也。

出世法与世法殊科,其于君臣、父子、夫妇、兄弟之伦,皆所割舍。

而吾国素重伦理者也。

魏、晋以来,虽多蔑弃礼法之士,而礼教之信条,深入人心,大多数之人,必不以背弃君父为然。

故佛教与儒教之冲突,即因而生。

晋世庾冰、桓玄等,均谓沙门宜敬王者。

慧远著论释之,意谓佛教无妨于忠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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