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想小说网

第二节 父死子继与兄终弟及(第6页)

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立適[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这就是说,在嫡子中立长子则不看他是否贤明,在众子中则看谁为贵为王后(或诸侯、卿大夫的正妻)的儿子,并不看重谁的年长。

这种规定实际上是为解决诸子纷争君位的矛盾:君位是先天决定的,谁为正妻之子且为长子便是将继位的储君,并不看谁更贤明有德;在正妻无子的情况下,在众庶子之中选立接班的君主,则看谁更年长,不用再比看贵贱与否和贵贱程度。

总之,周代嫡长子继承制为了避免君位纷争,制定了一套有效的可实施操作的制度来安排决定君位继承人的人选,而不管储君人选本人的素质、才能及德行优劣,完全按既定的、机械的模式去操作运行。

这样的继承制度虽然牺牲了在众子中选贤择才的优点,但确实保证了国家的稳定与安宁。

西周春秋时代周王室的继承接班都是在和平的情况下平稳地过渡,减少了不必要的争夺与纷乱。

从西周到战国时代,周共有30余王,大致皆依父死子继、嫡长相承的模式来传位接班,其嫡长继承制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

周代的宗法制是从嫡长制产生出来,又保证了嫡长制的有效运行。

由此政权便和族权有机地结合起来,君统和宗统合二为一。

在这种制度下,嫡长继承是纵的方面,宗法关系是横的方面,纵横交错,相得益彰,从而使周代的政治处于一种良性的循环之中。

按宗法制度,一个宗族大至一个国家,嫡长子是君权的继承人,他同时又为大宗宗主;在一个诸侯国家乃至天下,握有君权,政治地位最高;而在宗族中又有宗族大权,族中的地位亦最高。

天子诸侯其余支子分为小宗,对天子诸侯他们为小宗,在自己支族之中又为小宗,具有继承权和主祭权,也是政权与宗权合二为一。

下至士也是如此。

依此一而再、再而三地分封,整个统治阶层形成主次分明、贵贱有等、上下相互统属的金字塔式的统治结构。

这样,大小有定,高低无争,有效地巩固了周代的政治权力。

我们在前面谈过,殷代已有初步的宗法贵贱的等级关系,但远未形成像周代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

有人以为殷墟甲骨卜辞中的“大示”

、“小示”

就是周代的大宗、小宗,这是不对的。

周人宗法的特点就在于严嫡庶之辨。

王国维认为周人严格嫡庶之辨,然后才有宗法[7],这是完全正确的。

殷代没有严格的嫡庶之辨,所以就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宗法制度。

有的学者把宗法制度与氏族组织原则或者说氏族制度等同起来,这也是不对的。

宗法制度虽与氏族组织、祭祀制度有些关系,但不能把他们等同起来。

周代的宗法制度主要是在嫡长制基础上产生出来,并为维护新型土地分封制而形成了一套系统的制度。

周代在成王之前并未形成严格的嫡长子继承制。

《礼记·檀弓上》伯子所说:“昔者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

;另外,《史记·周本纪》说:“古公有长子曰太伯,次曰虞仲。

太姜生少子季历,季历娶太任,皆贤妇人,生昌,有圣瑞。

古公曰:‘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长子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历以传昌,乃二人亡如荆蛮,文身断发,以让季历。”

古公亶父在当时看到幼子季历与殷人通婚[8],认为这样可提高周人的地位,“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

决定让太伯、虞仲、季历三人兄弟相及最后以传季历之子昌,而太伯、虞仲不愿做这样过渡式的君王,太伯三以天下让[9],最后同虞仲逃到荆蛮之地,让季历登位以遂古公心愿,这些事实说明从古公到武王时代嫡长子继承制并未完全建立起来。

周代嫡长子继承制大概是周公的杰作。

小邑周在战胜大邑商之后,天下未定,开国之君武王却以正当盛年——只有54岁抱憾而亡[10],在武王去世之前,他曾建议让周公以兄弟相及的方式即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造化之王修真世界的家生子兰言之约重生之归位迷雾末世:创造无尽超凡文明无限邮差我家世显赫,躺平不过分吧!商场红颜路星际:炎黄崛起超级全能系统龙舞九天我们的家族没落了不良之年少轻狂我家太子妃超凶的师父们跪求我下山祸害师姐琴帝女魔头只想攻略她师叔不辞春山帝道独尊巫神纪绝世武侠系统我缔造上古天庭的那些年农门团宠:泼辣娘子福运绵绵一切从宝芝林开始大国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