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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整个人类而言,这种以寓言方式表示真理的情形,在任何时间任何空间都是真理本身的适当代替品,因为真理本身是永远不易达到的,也是一般哲学的代替品,因为一般人永远无法了解哲学,哲学每天都在变,到现在还没具备一种获得普遍承认的形态。
因此我亲爱的菲勒里希斯,你知道,在任何方面,实际目的总是先于理论目的。
菲勒里希斯:这个观点现在得到普遍的赞扬,被通俗化了因而也被导入歧途。
这就是我现在急于要反对的理由。
如果说国家、法律和正义只能借宗教及其信条之助才能加以维持,如果说法官和警察需要宗教作为维持公共秩序的必要协助者,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虽然人们不断地说到它,但是它是不正确的。
因为古人尤其是希腊人给我们一个事实上的和明显的反证:他们根本没有我们现在所谓的宗教。
他们没有《圣经》,也没有教给每个人需要遵从的教条。
他们的宗教当局也不会宣讲道德或担心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绝对不会。
教士的职务只是主持寺院的仪式、祈祷、赞美、献祭、静心等等,所有这些与个人的道德增进毫无关系。
所谓宗教全在于给这个或那个神造个庙,国家的官吏在庙中主持对神的礼拜,因此这种礼拜在根本上是一种家政事件。
除了有关的官吏以外,没有一个人是必须参加这些仪式的,更不必信奉这种礼拜。
在整个古代都没有发现必须相信任何教义的痕迹。
只有当一个人公开否认神的存在或渎神时才会遭受惩罚:因为这时他冒犯了国家。
但是除此之外,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决定自己的信仰。
关于灵魂不朽和来生等问题,因为古人对此没有教条式的固定观念,所以也根本没有任何固定的明确的看法;他们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完全是摇摆的、不确定的和可疑的,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他们对诸神的看法也是彼此不同的,各具特点,莫衷一是。
因此严格说起来,古人并没有我们现在所谓的宗教。
但是,他们是否因为没有宗教而有过无政府和无法律状态呢?他们不是产生过法律和公民制度而现在仍然可以作为我们自己法律和公民制度的基础吗?他们的财产虽然建立在大量使用奴隶之上,然而不是完全安全的吗?这种情形不是维持了一千多年吗?
所以我无法承认宗教具有实际的目标,也无法承认宗教是一切社会秩序都不可缺少的东西。
因为如果情形果真如此,那么追求光明和真理所做的奉献看来至少是不切实际的,同时如果有人竟敢公开指责官方信仰是破坏真理而以欺骗方式维护宝座的篡夺者的话,那就有罪了。
德谟菲利斯:但宗教并不和真理对立,因为宗教本身也宣扬真理,只是宗教的活动范围不是狭窄的课堂而是整个世界和整个人类,所以它必须适应大多数民众的需要和能力。
因此不能**地把真理表现出来。
宗教是以寓言和神话方式表达出来的道理,因此要使大多数民众易于接受和消化。
因为大多数民众永远无法接受纯粹无杂质的真理,正像我们无法生活在纯氧中一样。
只能用象征方式向一般民众表达人生的深刻意义、崇高目标,并使其时时看到这种意义和目标。
因为一般民众无法实实在在地把握它。
另一方面像伊拉斯的神秘宗教一样,哲学应该是保留给少数特殊人的。
菲勒里希斯:我了解,你所说的真理必须包含在谎言中。
但这种结合会破坏和消灭真理。
因为当你允许一个人用谎言来传达真理时,便在这人手中放了一件危险的武器,如果允许这种情形存在,恐怕谎言带来的害处大于谎言中所包含的真理带来的好处。
如果寓言自己承认是寓言,我可能不加反对,但是如果它只是这样,就会丧失一切被人重视之处,因而也会丧失一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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