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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
:法、术之兼治并用
韩非的术治思想,是建立在对商鞅、申不害、慎到的批判基础上的。
《定法》篇中,他对问者所提问:“申不害、公孙鞅,此二家之言,孰急于国”
这个问题回答说:这个问题不是一码事。
人不吃饭,十天就会饿死,如果是天气寒冷的隆冬,不穿衣裳也会冻死。
要说衣服和食物哪一样是人之所急,则是缺一不可,因为衣、食都是人的养命之本。
虽然申不害讲的是术,商鞅讲的是法,但这两者是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的,“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又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帝王之具-----法和术,和养生之具-----衣和食一样,是缺一不可的。
“徒术而无法,徒法而无术,其不可何哉”
作如下回答:
他说,申不害是韩昭侯之辅佐,韩国又是晋之别国。
晋的旧法没废,韩的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收,后君之令又下。
申不害是强调术治的,不擅于法,所以造成了一些混乱,“则申不害虽十使昭侯用术,而奸臣犹有所谲其辞矣。
故托万乘之劲韩,七十年而不至于霸王者,虽用术于上法不勤饰于官之患也。”
由于偏重于术而偏废于法,申不害就无法施展其术,虽然一再教昭侯用术,但奈何不得奸臣玩弄手段。
所以号称万乘之国的韩国,七十年而不能完成霸业。
申不害就是一个徒术而无法的典型。
商鞅治秦,徒法而无术,“赏厚而信,刑重而必”
,实践了他富国强兵的主张。
但是“然而无术以知奸,则以富强也资人臣而已。”
“战胜,则大臣尊;益地,则私封立:主无术以知其奸也。
商君虽十饰其法,人臣反用其资。
故乘强秦之资,数十年而不至于帝王者,法不勤饰于官、主无术于上之患也。”
由于偏重于法而偏废于术,反而让那些奸邪之人窃取了改革的成果。
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皆偏于一端,而未得其全体。
所以对人君来说,法和术应该并用,不能有所偏废。
这种法术兼治的政治主张,就是韩非所确定的法制原则。
这里又有了一个问题,什么问题?“主用申子之术,而官行商君之法,可乎?”
帝王用申不害的术,臣子用商鞅的法,可不可以呢?
韩非的回答是:不可以。
为什么呢?
“申子末尽于术,商君未尽于法也。”
申不害的术不够完善,商鞅的法也同样有所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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