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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农民占有、使用的耕地、牧场、山林等。
这种土地占有的不同形式彼此间还可以相互转化。
汉武帝时期,国家及其各级官府直接经营、管理的耕地、牧场、山林、池泽土地占有形式显著扩大是一个突出特点。
汉武帝时困“师旅数起,粮食不足”
,为“赡诸用”
,因此要立“田官”
,在国有土地上直接经营农、牧业。
这些官营农牧业像官营工商业一样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这些官营农业中央分别由大司农(管理国家财政并兼管农业)、少府(管皇室财政)、太仆(掌马政畜牧)、水衡(掌山林池苑)管理。
另外,地方政府,例如京师三辅地区、郡国以及其下属县在所属公田上也设置官营农业,并设立农掾、田曹等农官管理。
西北边郡的屯田上也设置农官,如农都尉、护田校尉等进行管理。
汉武帝时国家各级官府直接经营的官营农牧业所占土地大为扩大,那么这些国有土地是从何处来的呢?其来源有以下几种:高资富人、豪杰名家迁徙后遗留下的土地。
迁徙东方大族高资富人、豪杰名家是西汉的传统国策。
汉武帝时曾三次迁徙东方高资富人、豪杰于关中,留下的土地归郡国政府处理使用。
这些土地便是地方郡国公田的来源之一。
打击商人、豪强没收的土地。
把没收商人地主的土地交归大农等四个部门管理经营,其范围遍布中原地区各郡县。
这样,商人地主私人占有的土地就转化成了国有的公田。
开发各级官府掌握的荒地和开发西北边郡的土地。
西汉时期从中央至地方政府都掌握着待开发的荒地、山林、苑囿。
西北边郡一些郡县就有很多可开发的土地。
其后,随着反击匈奴战争的胜利,又设置了新的郡县,这些郡县都有大量土地可开发。
武帝就组织人力在西北边郡大量开发荒地,实行屯垦。
改革亩制增加农民耕地使用面积。
汉武帝利用迁徙东方大族、打击豪强、没收商人土地、开发荒地等方式扩大国有土地,接着又通过“假民公田”
,屯田等方式把这些土地转给农民使用。
汉武帝还推行大商制,增加农民的耕地使用面积。
中国自秦朝起,官营农业就是采取把公田“假”
给民人的方式经营的。
汉武帝时通过迁徙富民、打击商人、豪强。
开发荒地在中原地区设置官营农业同样是用假民公田的方式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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